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非法墓区葬2000具遗体 死者进了太平间一样能接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6日08:21 新桂网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记者

  核心提示:本来是村民承包种果、种林的山地,因为利益驱使,竟被非法“开发”成土葬区。而葬下的遗体大部分是南宁市区逝者,即使逝者在医院过世,“能干”的村民依然能提供“一条龙”服务,安然将逝者遗体从医院接走。经过6年的“发展”,南宁市良庆区良庆镇的这个非法墓区,竟葬下2000具遗体,
30余名村民公开推销“业务”。

  “我们是南宁市良庆区良庆镇新村的村民,我们村耕作区美良山一带,满山遍野都是死人坟堆,到处臭气难闻,有些胆小的村民,连白天都不敢单独在附近耕作区干活。这种情况已经几年了,你们能不能来看一看……”本报热线日前接到了这样的投诉。4年前,本报曾报道过这个非法土葬点。4年过去了,这个非法土葬点难道又“死灰复燃”?连日来,本报记者再次对美良山一带进行了探访。

  坟堆满山头 葬山上必须加收钱

  走过南宁市城南垃圾填埋场,沿着山路,记者看到山头上到处布满了坟堆。在山顶上,记者看到一个空棚内,有刚烧过的香烛,空床板,看上去像刚刚做过法事。空棚的墙上写着大大的几个字:承接执骨葬山修坟,“一条龙”服务,联系人王高佬。几个墙柱上都写着联系电话。

  离空棚不到10米远,密密麻麻的坟堆已经占满了山头。山主还专门立了块牌子,上面写着:请往前排,否则加费。记者记得4年前来采访时,这个山头还看不见坟堆,要走到山脚下,才看到。但记者走上前一看,最近的一个坟堆的墓碑上显示,是今年3月3日所立。记者大概数了数,这个山头至少葬有200具遗体。

  在旁边的山头,平地上种着荔枝、杨桃等果树,可不到10米远处的桉树林中,一个个坟堆遍布林间。从该山头看不远处的山头上,有几个砖砌的小房子。记者走进一看才发现,原来是一个个气派的墓地,其中一个是2004年清明时立的。在两个山头山间的一小块平地上,竟还平排着六、七块墓碑,记者走进墓群里发现,墓碑上竟还有编号,最后一个是132号。

  “一条龙”服务 遗体进太平间一样能接走

  记者从山上下来后,向路边几位农村模样的中年男女问到新村的路怎么走,可热心的男子却问记者要到新村办什么事。当记者谎称,堂大伯年岁已高,也许很快要过世了,不想搞火化一心想土葬时。该男子马上热心说,他就是搞这种生意的,找他就可以了。记者当即问他,要是找块地土葬要花多少钱?他说300元,可土葬3—5年,要是再立成坟墓要500到600元,另外找道公要5个人每人100元,另外还要8人(担架队)也要收每人100元,最高也不过2200元。

  3月14日下午,记者又打通了另一名联系人玉某的电话。玉某先是问老人是在家还是在医院,记者说,在某大医院时,玉某当即说,趁还没进太平间,赶紧从医院要出来。如果要他们帮忙“一条龙”服务要收3000元,要是已送进太平间,那就要多收500—600元。玉某说,如果人不行了,可以直接接到山上,放到山上的棚子里还方便。

  土葬太嚣张 村民不敢吃山上水果

  山上大搞土葬,山脚下的村民如何看待?3月13日,记者来到新村。一提要找土葬,村民们个个都知道。

  一位在山脚下养鱼的王阿伯特别有意见。他告诉记者,他经常住在鱼塘边看鱼,每到下大雨,山上流下来的水很臭,有十来天他都不敢吃这里的井水。一些村民表示,山上种的果,他们绝对不吃,就连山脚下种的水稻,他们也不敢吃,都卖到外面市场去。

  该村支书和村主任介绍,在美良山造坟的头两年,是该村2—3名专事封建迷信活动的“地下忤工”勾结村外或市区内的同类人员进行,遗体主要来自南宁市“城中村”、市区周边或个别小医院。“地下忤工”联系到遗体后,事主每具支付给其2500—3000元,之后,由其帮事主完成运输、“做道”和遗体埋葬等事务。最后,再由“地下忤工”支付500—1000元“租地费”给山(林)地承包人。

  近几年,受这种非法暴利的诱惑,已有30多名村民加入到了“地下忤工”的行列,非法为他人提供土葬服务。据他们实地察看,至今坟墓区已有新旧坟约2000墓,仅2004年12月至2005年底的新坟就有约600墓。

  非法土葬 可处5000—10000元罚款

  非法土葬这么多年,南宁市殡葬管理部门是否知情呢?记者随后采访了南宁市殡葬管理处有关负责人。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去年12月,他们也接到了村民的投诉,他们也对该村非法土葬一事进行了调查。调查中发现,美良山一带非法葬坟从2000年开始,非法墓区三分之一为毁林后造坟,其余为山地。坟墓区所占地均为该村坛伏坡部分村民的承包地,据现场察看,整个占地约300亩。

  据该负责人介绍,按照《南宁市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南宁市六城区内严禁土葬,良庆区也属其中。

  按照条例规定,如果在火葬区内将应火化的尸体土葬的,民政部门有权责令死者家属限期起尸火化,拒不执行的,可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死者家属承担;死者遗属不得享受国家规定的丧葬补助。单位或个人在火葬区内从事土葬活动或为土葬服务的,给予警告,责令其停止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对个人可以并处1000—5000元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5000—10000元罚款。

  该负责人表示,新村的非法土葬已不是单纯的个人行为,可处以5000—10000元罚款。近期,由南宁市政府牵头,该处将联合多个部门对新村的非法土葬进行一次执法行动,届时,将还新村村民一个优美的美良山。编辑:马骎作者: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