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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一房二卖 97万房款打水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6日09:0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我们交纳了购房款,签了购房合同,现在却房财两空。”昨日上午,绵阳市区滨江大厦的13名购房者向记者反映,他们在向金弘房地产开发公司交纳了总计97万余元购房款后,却无法拿到自己定购的商铺。目前,金弘公司资产已被法院查封,13名购房者既无法要到房子,也无法退回购房款。

  购房者钱交了房子没了

  昨日下午,记者见到了13名购买滨江大厦2至3楼商铺的购房者。据了解,13名购房者定购了滨江大厦2楼和3楼的13个铺面,价格从5万多元至28万多元不等,总价值244万余元,其中已付款97万余元。“我们出了钱,现在房子却属于别人。”他们愤怒而无奈地讲述了购房的始末。

  购房者赵某说,2005年9月初,她看到滨江大厦2至4楼商铺即将出售的广告,便决定投资购买。9月12日,滨江大厦开盘,赵某付了2万元定金定下了位于2楼的一间价值15万余元的铺面。当月20日,赵某付清了剩余购房款,并与房地产商金弘公司签定了《房屋购买合同》。按照合同规定,金弘公司将于2005年底前将商铺交付赵某使用。2005年10月13日,赵某路过滨江大厦时发现,大厦2楼已全部被他人入主。随后,赵某找到了金弘公司质问原因,却被告知由于金弘公司欠某贸易公司债务,法院已经将2楼大部分商铺判给了该贸易公司。

  “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们都如遭当头棒喝。”购房者们说,由于考虑到房子已经被法院判给了债权方,他们便要求金弘公司终止购房合同,退还购房款。“可是这么长时间以来,金弘公司既不给房,又不退钱。”

  债权方房子冲抵债务

  在赵某等几名购房者的指引下,记者来到位于市区繁华地段的滨江大厦。记者看到,大厦高13层,除2、3、4楼外,其余楼层均已投入使用。在被金弘公司债权方一贸易公司占有的大厦二层落地窗上,写有“二楼整体对外招商”的巨大广告标语,整个2楼约有2000平方米。

  正在等候租房客户的该贸易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房子是由法院判给其公司的,具备合法性。该工作人员说,由于金弘公司在滨江大厦修建时便欠下贸易公司800余万元的拆迁补偿费,在大厦建成后仍欠300余万元迟迟未付,贸易公司便向法院申请查封金弘公司的财产,法院随即进行了受理。后经法院组织协调,金弘公司同意将滨江大厦2楼大部分卖给贸易公司,购房款由金弘公司所欠贸易公司的300余万元债务冲抵。“法院查封在前,他们来买房子是在后。”该工作人员指着赵某等人说,法院查封金弘公司的时间是在2005年8月30日,但赵某等人购房均是在9月12日以后。

  房产公司认账但是没钱

  昨日下午,金弘公司董事长涂正中承认在法院将其资产查封后仍然将商铺出售给赵某等13人,他解释说:“法院查封的资产是剩余资产。”涂正中说,在滨江大厦修建过程中,金弘公司曾利用《土地使用证》向银行贷款1000万元作为流动资金,银行又将这笔债务剥离给某资产公司。“这样一来,滨江大厦中就有1000万资产属于资产公司,而这笔资产法院不应查封,法院查封的是滨江大厦除开这1000万后的剩余资产。”涂说,金弘公司经资产公司委托将商铺售给赵某等人是合法的。

  “我们收了客户的钱,却不能交房,是我们不当。我们应该退款,但是拿不出来。”涂正中说,由于金弘公司在修建滨江大厦过程中涉嫌非法集资,金弘公司的所有资产现在已被法院查封,公司目前无力退还购房者的购房款。他说,金弘公司将在近期内分别与13名购房者协商解决方案,并完善所需手续。

  房管局购房者应起诉房产公司

  “购房者应向法院提起诉讼。”在了解了13名购房者的遭遇后,绵阳市房管局工作人员张惠林说,由于目前金弘公司资产已被冻结,购房者只能起诉该公司,才有望在金弘公司资产拍卖时拿回自己的购房款。

  张惠林还提醒说,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首先要看房地产商有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签定合同时注意仔细解读其中的款项。同时,由于房地产商在房屋修建过程中可以通过《土地使用证》、也可以在房屋建好后凭借《房屋产权证》在银行办理贷款,购房者在购房时应多向当地国土部门和房管部门查询相关信息,将购房的风险降到最低。

  文/图丁伟记者廖兴友绵阳新闻热线:1373071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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