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夜半入室强迫聊天“收费”另类劫匪获刑11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6日09:42 汉网

  汉网消息(武汉晨报记者朱凯 通讯员冯明)深夜入室抢劫,要挟女主人与其“聊天”。昨日,犯罪嫌疑人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陈在法庭上辩称,他深夜入室不为抢劫,只是想找陌生女子聊天。

  据介绍,陈某20岁,家在四川,去年3月来汉,在其亲属经营的医药公司上班,每月有千余元工资。

  去年11月9日午夜1时,陈某窜至汉阳龙阳村,扯下一住户窗上的排气扇后,顺着抽风口钻进屋内。

  26岁的女户主秦某梦中惊醒,十分害怕。

  “你别怕,我就想找人聊聊天。”陈某说着,接过了秦某递上来的300元钱。随后,他和秦“聊”了几个小时,天亮时才离开。

  当月15日凌晨,陈某故伎重施,进入龙阳村另一住户家中。因怕男主人在家,陈某先到厨房拿了一把菜刀。

  屋内仅有两名女青年胡某(28岁)和雷某(20岁),两名女子见到陌生人半夜闯进屋来,惊惶失措,拿出了300元钱,陈某则“欣然笑纳”。

  拿了钱,陈某并没有离开,而是和上次一样,开始与胡某和雷某“聊天”,直到天亮后才离开。

  陈某自称,当时感觉和两人很投缘,临走前还特意帮她们把房间的地拖了一遍,索要了她们的手机号码。

  当天下午,陈某发短信邀胡某和雷某吃饭,两人报警将陈某抓获。

  昨日,汉阳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陈某辩称自己并不缺钱,根本就没想到去抢劫,“只是觉得无聊,想找个人说说话。”

  陈某声称,他出生四川农村,5岁时父母离异随父生活。父亲常借酒消愁,脾气一上来就拳脚相加。陈的性格渐渐变得内向孤僻。9岁时生母因车祸去世,陈更加沉默。

  去年父亲再婚,陈一气之下来到武汉投靠亲戚,虽然衣食无忧,但他总觉得自己一无所有,非常孤独。

  法庭最后做出判决:犯罪嫌疑人陈某采取暴力相威胁的手段两次入户并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8000元。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