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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今年重点扶贫开发首批46个贫困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6日09:44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本报讯(记者 张冠中) 我市今年要全力以赴开展首批“整村推进”贫困村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扶贫开发首批46个贫困村。这是记者3月15日从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的。副市长甘承会参加会议。

  去年减少贫困人口2万多

  去年我市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初步统计全市减少贫困人口20559人(其中绝对贫困人口减少3276人、相对贫困人口减少17283人),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1449元,比上年增长15.9%。新建了大批基础设施项目,有力地改善了贫困村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帮助贫困户解决各种困难

  我市已经确定的全市首批“整村推进”扶贫开发的贫困村包括:玉州区3个,福绵管理区4个,兴业县7个,北流市9个,容县7个,陆川县5个,博白县11个。在扶贫开发具体工作中,主要帮助解决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改善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条件,帮助农民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帮助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拓宽群众致富门路,稳步推进以种养和加工为重点的产业开发,促进贫困农户的增产增收,促进“整村推进”的扶贫开发工作顺利展开。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强化目标任务意识,按照已经签订的首批“整村推进”贫困村扶贫开发目标责任状的要求,逐条逐项分解,认真抓好落实,务必确保自治区2007年初来检查验收时,全市首批46个村都能按时、按质、按量顺利通过验收。

  扶贫资金要专款专用

  会议强调,各级领导要强化扶贫开发工作的责任意识和资金整合意识,做好扶贫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不仅仅是扶贫部门的事情,所有涉及农村的部门都有责任、有义务做好这项工作。尤其在资金的安排上,要向实施“整村推进”的贫困村倾斜,安排好项目、安排好资金。扶贫资金一定要专款专用。在项目和资金的审批上,要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办事,不能贪污、截留、挪用,所有资金和项目安排都要在村里进行公告、公示。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按照市扶贫办和市财政局制订的绩效考评办法执行。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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