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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户居民为地下室争破头 律师建议成立业委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6日10:50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地下室到底是谁的?业主们一个个争得面红耳赤,现在局面完全失控。谁抢得凶谁就得到多!”大明路风光里小区的一名业主气喘吁吁地打进法援热线说,风光里小区大约有百来户居民几乎为地下室争破了头。

  地下室是谁的?

  大明路风光里小区早已交付,怎么还有这么多户居民在争夺地下室?记者从小区的开发公司了解到,开发商并没有将地下室单独出售,而是将成本全部核算到了每家每户,因此业主在购买房屋时,实际已购得相应部分的地下室。开发商在建房时,并没有将地下室进行对应的划分。“当时主要是考虑多给业主一些自主选择,业主可以把地下室设计成地下非机动车库,或者作其他用途。”拒绝透露姓名的一名工作人员这样解释。

  既然是自己的东西,干吗还用撕破脸抢自己的东西呢?

  抢得凶就抢得多

  每名业主都有自己的想法,入住的业主逐渐多起来后,争夺地下室的矛盾开始显现。从去年10月开始,28幢和29幢等好几幢楼房的地下室,开始传出“乒乒乓乓”的声响。业主都在地下室圈起了地。

  “一开始是用塑料板,但显然挡不了其他户的‘入侵’,大家于是改用了红砖水泥。”29幢姓杨的业主告诉记者:“谁出手快,谁抢得凶谁得到的地下室面积就多。像我的邻居140多平方米的房屋面积就捞到了几平方米的地下室,而有的人家房子面积小多了,拿到的地下室却比我邻居大多了。”

  其中一名叫刘治国的业主因为“下手”晚了几天,几乎圈不到半点地了。“我是花了钱的,地下室怎么也得有我家一份啊。”刘治国只好一家家协商,最终花了1600元的代价分得一杯羹。

  刘治国说现在还有个担忧。大楼还有3户没有入住,一点地下室也没拿到。“等到他们入住了,岂不是要将水泥墙推倒重来划分,到时候矛盾又要更深。”

  律师:成立业委会

  记者与律师来到了物业管理办公室,但是没有找到负责人。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我们是管家,哪能干预业主的决定啊?当时我们挨家挨户征求意见,要不要物管来帮助划分。但是根本没多少人响应,我们只能作罢。”几名业主向记者证实了物管工作人员的说法。

  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刘正操律师却不能赞同物管的意见。“物管是有义务维持小区的秩序,而不是任凭这种混乱局面的发展。开发商核算成本是根据整体规划作出的,因为地下室是属于全体业主的,而不是属于某幢楼。现在业主的私自行径明显违反了相关规定。物管应该报告相关行政部门,而决不是坐视不理。”

  “那我们该怎么办呢?”几十名业主围了过来。

  “业主委员会,”刘正操律师在现场讲了解决办法,“业主委员会可以召开大会讨论地下室的利用方案,比如可以由每幢楼自行处理。如果通过该议案,业主委员会可以要求开发商提供地下室分割的图纸。因为开发商掌握的资料更全面,开发商应该根据房屋面积来划分地下室。设计也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如不能违反消防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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