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肉的砍了卖肉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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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6日13:53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廖桂金 通讯员 叶家财) 卖肉的骂了买肉的,买肉的抓起案板上的肉刀就劈。记者昨日获悉,买肉的涉嫌刑事犯罪,被公诉到湖里区法院。 去年11月27日9时30分左右,刘某陪妻子到后埔菜市场的黄金香肉铺买肉。摊主切完秤好一块肉,交给刘某的妻子。刘妻嫌贵,不想要了。摊主的丈夫黄某某忍不住骂了几句。刘某说,他骂“你瞎眼了,上面不是写着多少钱一斤吗?”
刘某与黄某某对骂,接着又打起来。刘某抓起案板上的切肉刀,就朝黄某某身上劈去,将他左肋、左前臂都砍出总长达33厘米长的创口,还导致骨折,经法医鉴定属轻伤。(来源:厦门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