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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交警夜查"醉鬼车" 全市25个路段设检查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6日15:32 金羊网-羊城晚报

  一名司机称只喝了一杯啤酒,被罚500元扣了六分

  本报讯记者胡军、通讯员交宣报道:昨晚8时,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出动300名交警,在全市酒店、卡拉OK等娱乐场所集中的路段设25个检查点,突查司机酒后驾车。

  昨晚,共有数百辆来往机动车被查,但酒后驾车司机并不算多,平均一个检查点查
出两三个。

  “你喝了多少酒?”昨晚9时20分,在解放南路与沿江路口越秀交警大队的检查点,一辆车牌为粤AP75××的红色轿车被交警拦下。车窗打开后,交警发现,司机满脸通红,车内弥漫着浓重的酒气。

  “只喝了一杯啤酒,还没到影响交通安全的程度吧?”司机梁某为自己申辩。

  交警将司机带到酒精测试仪上一检测,显示屏显示数值为0.4,属饮酒后驾车。交警当即开出了一张罚单:暂扣证件、罚款500元、扣6分。

  记者看到,被交警查获的酒后驾车的司机,都会不停辩解,并打手机四处托关系。

  据越秀交警大队有关负责人介绍,酒后驾车分为一般性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两种情况。一般性饮酒驾车(血液内酒精含量为每100毫升20—80毫克)处罚金200元至500元,并暂扣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执照;醉酒驾车(每100毫升80毫克以上)处罚金额为2000元,并处于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执照。驾驶人在一年内因酒后驾车或醉酒驾车被交管部门处罚两次以上的,将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三百交警夜查"醉鬼车"

  图:司机拒绝下车接受检查,女乘客对交警大喊大叫。本报记者 何奔/摄

  

三百交警夜查"醉鬼车"

  图:自信的司机吹测试仪吹得爽快

  

三百交警夜查"醉鬼车"

  图:一名司机被查出酒精超标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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