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跌入井中摔裂肾 状告五部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00:54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安徽来京务工人员王先海下班途中,掉进没有井盖的污水井中,导致左肾破裂王先海将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北京市昌平区市政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等五部门告上法庭,索赔38万元,昨天,昌平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2005年4月17日晚9时许,王先海下班途经京昌高速路沙河镇路口时,掉进没有井盖的污水井中。当晚,王先海被送进北京市红十字会急诊抢救中心。医疗诊断显示:
左侧肾破裂、左侧肾动静脉断裂,王先海终身残疾,且出院后仍然需要长期治疗。事后,王先海将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北京市昌平区市政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北京市路政局、北京市公路局昌平分局等五部门起诉,索赔38万元。2005年11月,昌平区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鉴于原告无法确定残疾程度,法院委托司法研究所鉴定王先海的伤残程度,鉴定结论为七级残疾。

  原告代理人李梦赏律师称:由于五被告作为污水井和道路的管理部门,没有尽到对污水井和道路及时维护和管理的义务,才致使原告受伤住院,并造成残疾。五被告应当对原告造成的人身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五被告均认为原告遭受人身损害所涉污水井盖,都不在其管理维护范围之内,故不应承担责任。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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