跌入井中摔裂肾 状告五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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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00:54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安徽来京务工人员王先海下班途中,掉进没有井盖的污水井中,导致左肾破裂王先海将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北京市昌平区市政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等五部门告上法庭,索赔38万元,昨天,昌平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2005年4月17日晚9时许,王先海下班途经京昌高速路沙河镇路口时,掉进没有井盖的污水井中。当晚,王先海被送进北京市红十字会急诊抢救中心。医疗诊断显示:
原告代理人李梦赏律师称:由于五被告作为污水井和道路的管理部门,没有尽到对污水井和道路及时维护和管理的义务,才致使原告受伤住院,并造成残疾。五被告应当对原告造成的人身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五被告均认为原告遭受人身损害所涉污水井盖,都不在其管理维护范围之内,故不应承担责任。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