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罩》制片方被判支付欠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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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00:54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 通讯员郑亚军)昨天,因中国第一个谈话类性节目《面罩》舞美及制景而引发的承揽合同纠纷案,在北京二中院终审判决。法院驳回世熙传媒公司上诉,维持一审法院作出的世熙传媒公司给付博昭伟业公司承揽费7000元的判决。 为制作《面罩》,2004年11月3日,博昭伟业公司与世熙传媒公司签订协议,约定由博昭伟业公司承接《面罩》样片的舞美设计及制作。世熙传媒公司制作的《面罩》
随后,世熙传媒公司以博昭伟业公司完成的舞美设计及制作未达到要求,造成部分接受采访的当事人信息暴露,使节目无法通过审批,不能及时播放获得收益为由,拒付承揽费。 博昭伟业公司为此将其起诉到法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