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要分房产法律不支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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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02:32 新闻晨报 | |||||||||
晨报记者李晓明通讯员胡海容报道老张夫妇于2003年出资43万元为儿子买房,如今儿子要离婚,老张夫妇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房产。近日,杨浦区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老张夫妇的诉讼请求。 2003年2月初,老张自愿提出出资43万元帮助儿子小张夫妻买房,但要求今后与他们居住,并且与小张立下字据。可入住新房不久,小张夫妻就打起了离婚官司。老张夫妇遂于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赠与合同履行完毕后,如无法律规定的情况出现,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现字据上没有小张妻子徐女士的签名,又无其他证据可以证明徐女士对此事知情。据此法院判决不支持老张夫妇的诉讼请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