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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要分房产法律不支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02:32 新闻晨报

  晨报记者李晓明通讯员胡海容报道老张夫妇于2003年出资43万元为儿子买房,如今儿子要离婚,老张夫妇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房产。近日,杨浦区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老张夫妇的诉讼请求。

  2003年2月初,老张自愿提出出资43万元帮助儿子小张夫妻买房,但要求今后与他们居住,并且与小张立下字据。可入住新房不久,小张夫妻就打起了离婚官司。老张夫妇遂于
今年1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张夫妻返还赠与款并根据赠与款在购房款中的比例支付房屋增值部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赠与合同履行完毕后,如无法律规定的情况出现,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现字据上没有小张妻子徐女士的签名,又无其他证据可以证明徐女士对此事知情。据此法院判决不支持老张夫妇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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