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7年汽车仍冲红灯?某公司莫名接到东莞罚款通知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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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03:35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如果没有收到东莞交警大队发来的罚款通知单,肖先生还不知道自己公司的报废车至今仍奔驰在街头。昨日,肖先生找到本报记者,反映莫名其妙地收到了罚款通知单。 报废车收到罚款通知单
2006年2月,肖先生所在公司收到了东莞交警大队发来的罚款通知单。通知单上显示,肖先生所在公司牌号为粤B19035的北京吉普车,2004年8月在东莞富盈路口冲红灯被记录违章,提醒他携带行驶证和驾驶证到东莞缴纳罚款。 肖先生感到纳闷,通知单上所说的违章车辆早已申请报废注销了。1999年10月,他们公司通过合法手续向梅林车管所申请报废,之后车被拖到车管所指定的深圳市金属回收公司,该回收公司也开出了证明,并证实收回了报废车的号牌和行驶证。梅林车管所根据回收证明,向肖先生所在的公司开出了“汽车报废通知书”。 车管所:车辆可能被套牌 记者了解了肖先生的情况后,陪同肖先生来到梅林车管所。肖先生向车管所工作人员递交了有关报废车证明,工作人员通过电脑查询,证实肖先生公司的车确实已经在1999年进行注销,至于为何会收到罚款通知书,工作人员也无法说清楚。随后,记者找到车管所值班负责人,当记者问到“为何1999年注销的车可以在东莞闯红灯?”时,该负责人说“有可能被套牌了”。 记者致电东莞厚街交警中队,有关工作人员表示,车辆如果已经报废注销,车主对报废注销的车辆就不用承担责任了。 广东省广和律师事务所鲁律师告诉记者,市民遇到这种情况,可到车管所开具车辆状况证明,交给交警部门说明情况,这样车辆以后发生的任何事情都与原车主没有关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