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哥哥让房让出一堆烦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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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08:00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
胡某指着弟弟住的房说:“这才应是我的家” 3月16日,文昌南阳农场的安先生(简称大安)反映,十几年前,他在农场四队买了一套48平方米房子。2000年左右,他在弟弟(简称小安)结婚时,把房子让给弟弟居住,自
但弟弟这一住就是六年,到现在还不肯搬出,现在大安所住的旧房成了危房,一家人面临尴尬局面。 读者投诉:弟占哥房 据大安介绍,1987年房改时,他在文昌南阳农场四队买了一套48平方米的房子,当时农场给他发了房产证。 2000年左右,弟弟小安要结婚了,他为照顾弟弟,就搬到农场四队的一间已停办的招待所里,把房子留下让弟弟一家居住。2002年,大安与胡某结婚了,婚后两个人仍住在招待所的破房子里。2003年时,他居住的房子的墙壁裂开了,成了危房。 而南阳农场在曾分给小安一套房,于是他找到小安,要求搬回居住,希望弟弟能把房子让出来。但弟弟一家一直没有搬走。大安觉得弟弟的做法非常不对,便向本报投诉。 3月16日上午,记者赶到大安家里。只见两间平房,外面刷着白漆。据介绍,目前居住的正是小安一家。 大安和胡某带记者去看他们家曾居住了六年的房间。那房约20平方米,墙壁上裂开了一道宽约两厘米的大缝,眼看就要塌陷。 小安家人拒绝解释 记者来到了小安的住处采访,小安的妻子拒绝向记者作出解释。她对记者说:“丈夫去挣钱了,不知道在什么地方。”记者没有找到小安。 队长认为小安应搬出 南阳农场四队陈队长认为,根据《房产证》,大安应该享有房屋的所有权。陈队长建议,首先大安兄弟先自己进行协商,如果达不成一致意见,再由农场四队出面组织协商,要求两人达成书面协议,由四队作为见证人,对小安的行为形成约束力。 北京诚华律师事务所刘洋律师认为,小安迟迟没有搬出,已侵犯了大安的合法权益,应承担相应责任。刘律师建议,大安兄弟二人要进行充分协商,然后再作出相应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