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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板电视“三包”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09:28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本报3月16日讯(记者徐江)本市首个平板电视“三包”地方规定出台。今天,记者从市消协、青岛苏宁及长虹、康佳、LG等21家彩电品牌商处获悉,由本市消协、商家和厂家共同制定的平板电视“三包”暂时办法,将为市民提供统一的平板电视“三包”保障。

  据了解,平板电视的国家“三包”标准迟迟未能出台,此前的显像管电视“三包”又不适用于液晶、等离子等平板电视。此次出台的“三包”暂行办法,明确了液晶、等离子
两款彩电整机“三包”期为一年,主要部件(包括显示屏、数字信号处理板、IC电路集成块)“三包”期为两年,两款电视的折旧率为0.15%/天。在两年时间内,如市民维修时涉及更换电路整板的,维修方将免工费和材料费。

  考虑到液晶和等离子更新、淘汰率较高,“暂行办法”还明确规定,负责修理的销售者、修理者要保证在产品停产后的三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条件的零配件。而市民因产品“三包”问题与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发生纠纷时,可向市消协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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