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级专家可享学术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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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09:44 青年时报 | |||||||||
时报讯首批浙江省特级专家,全省一共有30名。 近日出台的《浙江省特级专家管理办法》规定:支持特级专家参与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决策咨询等工作,学校在科研、设备、图书资料、办公用房、实验用房等方面创造条件;为特级专家公务活动安排用车,支持他们开展或参加国内外重大学术交流活动。
此外,特级专家除享受浙江省规定的每年两周学术休假或统一安排的休假活动外,还可享受每两年由学校提供的半年学术假;特级专家在岗工作期间不再进行岗位聘任和考核等。 对此,浙工大三位特级专家之一的催化研究所刘化章教授笑着说,享受学术假的规定,对他来说很奢侈,“一年365天,每天都在工作,根本离不开实验室。” 浙江省特级专家是浙江设立的最高学术技术称号,荣誉仅次于两院院士。特级专家的总人数控制在100名以内,每三年评选一次。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通 讯 员 王 彦 时报记者 方秀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