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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叫卖迷情粉医院被查 存在出租诊室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09:54 南方新闻网

  本报讯 针对本报披露的广州街头性用品店公开售卖“迷情粉”的情况,昨天开始,市药监局在全市范围内展开集中大清查,查处了一批无证违规经营药品和非法出售催情产品的店铺,检查发现,本报披露的叫卖迷情粉医院确实存在出租诊室行为。

  市药监局稽查分局副局长饶琪亲自负责此次检查行动。昨天下午,检查人员先来到恒福路一家性用品商店。该店内,各种声称具有催情作用的“药品”及保健品摆满了整整两
大玻璃柜。检查发现,这些产品极力宣传催情作用,却没有正式的药品批号,一些甚至是“三无”产品。对于这些产品的来源,店主自己也无法说清,只能笼统回答是“推销员送来的”。检查人员还发现,这家商店并没有经营药品的资质,却在店面内出售“万艾可”等药品。随后,药监局工作人员依法没收了这些药品和保健品。

  昨天下午,记者跟随检查组检查了三家街头性用品店,全都存在无证经营药品及出售违规催情用品的问题。饶琪表示,由于这些小店分布零散,监管起来比较困难。检查组还对站前路的性用品批发市场进行了检查,个别商铺存在上述违规行为。

  在检查中记者发现,不少催情用品采用片剂的形式,用锡封包装,取名为“××片”,看上去是药,仔细一看,却是保健用品批准文号。饶琪说,我国经严格审批的药品中,并没有哪一种具有所谓“催情”的功效,对催情产品的监管,最好由工商、卫生和药监部门联合行动。

  昨天下午,另一组药监稽查人员前往麓景西路,对本报报道的那家在杂志上刊登广告的整形美容

医院进行调查。赵某与医院是合作关系,打广告卖“迷情粉”的行为属赵某个人行为,医院并不知情。作为医院,他们也是受害者。但饶琪认为,这实际上属于一种变相出租诊室行为,对此
卫生部
早有禁令,但由于这不属于药监部门监管范围,他们无法查处。

  本报记者

  (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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