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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被荐试药致肾功能坏损 医院药厂被索赔31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10:20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南京一男子患多年糖尿病,到医院就诊时,被推荐参与一种新药的临床免费试验,谁知服完新药后,患者病情不但未好转,还导致肾功能严重受损。交涉无果后,患者将推荐他服用新药的医院及研制药厂一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费31万余元。昨日南京鼓楼区法院受理了此案。该案也成为省内首起因试药引发的人身损害索赔案。

  57岁的郭某是南京栖霞区人,患糖尿病已多年。患病期间,他虽服用大量中西药,
病情却一直未受控制,郭某感到很苦恼。去年9月,感冒引发血糖异常的他来到南京一医院就诊。医生建议其接受胰岛素治疗,郭某表示同意,之后医生推荐他采用徐州某药业公司正在临床试验的新药,因为新药恰好针对其病情。郭某答应免费试药后就在一份“患者知情书”上签了字。但他称,试验组医师检查中发现其尿蛋白不适合参加试验后,未告知其检查结果及参加试验可能对身体带来的负面影响。结果试验医师让他停止了所有治疗药物,在家开始服用试验药。然而新药并未给郭某带来“福音”。随着药量增加,郭某服用七周后明显感到身体不适、下肢无力。试验医师却仍鼓励他加大药量。虽病情已明显加重,试验方仍坚持让郭某加大药量到试药结束。最后,郭某因身体浮肿、双侧腰酸痛来到原治疗医院检查,才得知自己肾功能已严重受损。患者认为,医院和药厂为商业利益,积极推荐其参与新药试验,对其身心带来巨大伤害,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由试药伤害引发的案件目前在全国也较少见,在江苏省尚属首例。记者获悉,法院受理此案后,被告徐州某药业公司以案件涉及商业机密为由,向法院申请不公开审理。

  据悉,目前南京市通过国家相关部门批准,获得临床药物试验的医院有几家,参与新药试验的患者也有不少。根据我国已颁布的《药物临床试验质量规范》,对试药者知情权、对试药者提供保险、对与试验相关的损害或死亡的患者有关单位须承担多少补偿均有详细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试药者未保险,补偿金额明显偏低、无明确标准等“不规范”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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