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洪起合同诈骗案开庭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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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11:20 江南晚报 | |||||||||
曾经轰动一时的国洪起合同诈骗案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由无锡市中院审理。日前,在南京市中院一审开庭,现已结束为期两天的庭审,进入休庭阶段,并将择日宣判。 因证券业务关系,北京赛克赛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国洪起结识了时任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华路营业部负责人的吴克夫。两人经事先商量,通过向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具虚假的3亿元资金的转入凭证及资金对账单,骗取了宁禄投资公
此外,2003年2月间,国洪起在山东九九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过程中,采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2亿元。 国洪起、吴克夫二人因涉嫌合同诈骗罪于2004年3月被省公安厅刑拘,2004年9月29日经省检察院批捕。 两天的庭审中,控辩双方辩论激烈,两被告单位及两被告的辩护人均作无罪辩护。15日近19点,合议庭宣布休庭,该案将择日宣判。 (周云霞庄亦正赵正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