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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水一木工婚外情败露 发短信侮辱情敌被拘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11:31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你是个废物!”为了给“情敌”一点颜色,溧水县白马镇村民王兵(化名)在3天时间内,发出10多条骚扰短信辱骂他人。白马派出所很快立案,将王兵送进了看守所。据悉,这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以来,我市警方首次对发手机短信骚扰他人者进行治安处罚。

  王兵今年40岁,曾经和村民孟进军(化名)一起做木工活,两人都已成家。去年7月
,外出接活的孟进军回到家,发现妻子离家出走。四处寻找后,孟进军在王兵家中找到了离家的妻子。原来,两人竟背着他发生了婚外情。对于妻子犯下的错误,孟进军没有过多责怪,而是请来长辈规劝妻子。在家人和儿子苦口婆心劝告下,孟妻决定和王兵分手。此后,孟进军更换了家中的固定电话号码和妻子的手机号码。

  几个月后,王兵决定报复孟妻一家。可王兵拨打孟妻手机,却发现她换了号码,为此,王兵很恼火。本月9日晚10点多,王兵用手机拨通了孟进军的手机。发现孟没换号码,此后3天内,王兵只要有空,就给孟进军发短信,而孟进军对此也没有理会。

  12日晚8点左右,喝得半醉的王兵借酒壮胆来到孟进军家,使劲砸门后,孟进军见是王兵来闹事,和邻居一起将其制服,并拨打了“110”。

  白马派出所办案民警徐才金告诉记者,他们了解了事情的原委,并看了孟进军手机中保存的“骚扰短信”,发现短信内容中有淫秽和辱骂的言语,立即用相机将孟进军手机上的短信全都拍成照片作为证据。经向电信部门确认,发短信号码登记人是王兵,而王兵也承认这些短信都是他发的。

  第二天,溧水县公安局就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对王兵作出行政拘留4天的处罚。

  发几条短信就要蹲看守所,王兵傻了眼,大喊后悔。他说,他知道打人砸东西肯定犯法,没想到发短信“教训”孟进军,竟也要被拘留。

  昨天,记者在派出所看到了民警拍下的照片,仅在3月10日当天,王兵就于早上8点、下午5点、晚上9点给孟进军发了3条短信,不仅骂孟进军是废物,还用极其下流的语言侮辱孟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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