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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友不慎 恋人变为家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11:39 锦州日报

  俗话说,家贼难防,一位交友不慎的打工女,恋人竟成了家贼,让其伤心欲绝。

  已过而立之年的万丽家住黑山县黑山镇,家中有父母和一个姐姐。从小向往大城市生活的她一心想走出家乡,下定决心不在本地找婆家,因此,年过三十个人问题仍是空白。2005年5月,万丽经人介绍在沈阳市找了一份称心的工作,一个月后,又与比自己小5岁的沈阳市大东区无业人员梁军相恋。随着爱情的升温,两人很快同居,过起了夫妻生活。同年9月
17日,万丽领男友梁军回黑山探亲,家人见梁军知情达理,又能说会道,都非常高兴,待若上宾。9月25日,万丽和恋人带着家人的祝福,满心欢喜回到沈阳。

  10月12日,万丽接到姐姐的电话,返回黑山,到家后才知放在吊柜小木箱里的2只金手镯、2枚金戒指和1条金项链都不见了,面对姐姐的询问,万丽回忆说,自己回家时因为想把1只金戒指改成项链坠,就站在凳子上取出放在吊柜小木箱里的首饰,但之后又放回原处了。随即,姐妹俩到当地机关报了案。10月18日,按民警的要求,万丽给男友梁军打电话,告之家中失窃的事,并说公安局要验指纹,让他马上来一趟。令万丽不解的是,梁军接到电话后推三阻四,不愿前来,这一反常举动,使万丽如梦方醒。回想当日拿吊柜小木箱里的首饰时,梁军正在炕上躺着。对自己的“丈夫”,万丽没有半点防备之心。她赶紧把这些情况报告给公安机关。根据万丽提供的线索,梁军很快被抓获,并于11月12日依法执行逮捕。

  据梁军交待,他在万丽取金戒指那天发现了吊柜中存放金饰品的小木箱,并于9月21日中午,趁万家无人之机,将2只黄金手镯、2枚黄金戒指和1条黄金项链窃为己有,总价值11754元。后梁军将首饰带回沈阳,销赃获款5600元挥霍。

  2006年2月21日,黑山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梁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能积极交纳罚金可从轻判处。故依法判处梁军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8万元。

  面对站在被告席上的男友,万丽流下了眼泪。

  (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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