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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要定金被打 两名购房者逃出苏建豪庭售楼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11:58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何先生怎么也想不到,去开发公司购买个房子,竟最终演变成这样离奇的结局:自己和妻子大喊着“救命”,狼狈不堪地从售楼处逃了出去!但就是这样,他们两人还是没能全身而退,先后被多名男子打伤:妻子被打成肩骨骨折,丈夫被打成脑震荡,交出去的三万元定金至今也没拿到。

  购房过程

  因为目前的住房面积太小,家住建邺区康怡花园的何先生和妻子一直盘算着买套新房。3月3日,他们来到了位于应天大街和庐山路交叉路口苏建豪庭的售楼处。

  据介绍,当天下午,售楼处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们,他们有购买意向的10栋有房可售,在简单地看过了现场后,他们留下了1000元的“小定”,表明了购买愿望。3月5日下午,他们再次来到现场售楼处,销售人员侯小姐告诉他们:“不好意思,你们看中的507室已经被销售出去了。”失望的同时,何先生夫妻当即表示不满,理由是他们已经交过了定金,开发公司“违约”。侯小姐随即和公司的负责人进行了沟通,10分钟后,她回到现场,对何先生表示,507虽然没有了,但407还是有的,只是价格贵了一点,比五楼6050元/平方米的价格整整高出了300元。何先生夫妇表示不能接受。最后,双方商定,每平方米让利100元,双方在售楼处握手言和,何先生当即交掉带来的1万元定金。随后的几天里,他们又按要求续交了另外2万元的定金。

  此后,何先生开始大量筹集现金。他先后将自己未到期的40万元定期存款取了出来,又从亲戚朋友处筹集了14万。他们甚至已经在考虑买下房子后的装修方案。

  纠纷骤起

  据介绍,整个买房的过程里,无论是销售人员,或是售楼经理,没有一个人对他们提起过这房子有什么缺憾。3月6日,妻子李女士想起要在购房前现场检查一下房子,当他们来到现场时,却从现场施工的民工口中得知“楼下的107室,即将变成一个公共食堂”。他们赶去107现场时,107已开始装潢,灶台也已建好。

  李女士告诉记者:随即他们咨询了该小区物业公司(该物业公司目前隶属于该楼盘的开发公司苏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确认了107为食堂的事实。为了进一步确认该信息,李女士拨通了具体负责她购房事宜的销售经理叶宏建的电话,电话里,叶对此事表示非常惊奇,并表示将进行调查。经过叶的一番调查后,面对李女士的当面质疑,叶承认了107将建食堂的事实,细心的李女士对叶的该段话进行了录音取证,记者也听到了这段录音。李女士认为食堂建在楼下,影响了生活品质,她要重新评价这套房子。

  同时,李女士提出了自己的想法:一、食堂建设不停止,那么开发公司必须退还自己的定金3万元;二、因为在此过程中,他们取出了大量现金,因此也损失了部分利息,而这些结果都是因开发公司的原因造成的,开发公司得赔偿部分损失;三、如果食堂不建,他们仍将购买这套房子。最后,叶告诉李女士:如果107以后将建成食堂,那么开发公司退还定金;如果不建,何先生和李女士就可以在11日下午,带21万现金去现场签订合同。

  为了获取真实信息,记者进行了暗访。在售楼处,售楼小姐具体而详细地为记者介绍了房子的户型、格局等信息,并且还带着记者现场查看了10栋的几间房子,但没有介绍到107。在长达20多分钟的沟通过程中,尽管谈论的目标很明确,就是10栋,但记者没有听到任何有关食堂的说法。记者在现场看到,107房门紧锁,对于该房的用途,施工的民工摇头说:“不知道”。李女士怀疑,是因为之前已经有记者现场采访了该事的缘故。

  夫妻被打

  3月15日,是消费者权益日,记者心情是沉重的,因为眼前的情景实在让人轻松不起来。

  事发几天后,当记者看到何先生时,他戴着一副很大的深度眼镜,左脸颊处有一块2厘米长的破皮,略显红肿。站在他身边的,是他的妻子李女士,她脖子里吊着一条白色的纱布,拉住下方的手臂。见到记者,李女士马上一把拉住,从随身的手提袋里掏出了一件又一件的物品,让记者过目。其中一件,是一个很大的扬声器,他们之所以带着扬声器,是为了向人诉说他们的遭遇。

  首先他们拿出了何先生事发前戴的一副金属边框眼镜,该眼镜已经完全损坏,右边的一块镜片彻底掉落,甚至框架上的螺丝也已掉落。李女士介绍说,这是发生冲突时被打掉的。随后是李女士的一条断裂的铂金项链,很结实的四方链被人硬生生地扯断。接着是南京市建邺医院的诊断书,记者看到一份姓名为何某某的病历,记录情况为:2006年3月12日,40分钟前,被10余人拳、脚、乱棍打伤,具体情形不能回忆,现诉头昏、头疼、恶心想吐、行走困难,右上臂肿痛,检查结果是全身多处挫伤,头部脑震荡,右上肢软组织挫伤,右膝软组织挫伤;另一份为李某的病历,时间是3月13日,现诉是昨天下午被人打伤左肩部、疼痛肿胀,最后诊断是左肩峰裂隙骨折。医嘱是:休息一个月。两人的医药费目前已愈千元。

  据介绍,这些物件都缘自于3月12日下午发生的事件。

  “3月12日下午3点多,我们按照叶宏建经理的意思,来到了位于水西门大街的苏建大厦,叶把我们带到一个办公室,自称姓韩的一位常务副总接待了我们,但是这个办公室却没有挂任何牌子。”李女士回忆说。

  “一进去,这位韩总就明确告诉我们,定金不退,食堂照建,还叫我们滚。我当时就表示不满,一个大公司的常务副总,说话怎么能这样无理?对我的不满,韩不仅开始讲粗话,并顺手提起一个板凳要打我,我丈夫马上用手臂挡住了他,在冲撞中,板凳的一角碰到他脸上,他大怒。立即打了个电话,几分钟后,8名壮汉跑进办公室,一进来,就在韩的指挥下动手打人,我被推倒在地上,我喊我丈夫赶紧跑出去,但丈夫还是在这个过程中被打了好多下,边被打边跑,跑到大厅,韩大喊着叫人把门关起来,当时大厅里的几名保安没有关门,我丈夫很快跑了出去,但这些人还是追在后面打。我赶紧跑出去,大喊着救命。路边大量的目击者为我们拨打了110报警电话。我一直跑到不远处的一个路口,拉住一名正在值勤的交警,向他求救。后来我才知道,这位民警是交警四大队的韩勇。”

  “当韩勇赶到现场,这些人的嚣张气焰并没有停止,依旧在追打我丈夫,慌乱中,韩勇用自己的身体将对方的人和我的丈夫隔开,这个时候,他们竟然无耻地大喊“警察打人”。很快,110警车开到了现场,我丈夫赶紧跳上警车,我也躲进警车,但是对方居然还扑向警车,要把我们拉下去接着打!”据了解,滨江派出所对此案进行记录,并将进一步调查。

  交警、目击市民证言

  在与苏建公司正式交涉之前,记者想和这个集当事人和执法者于一身的韩勇交警接触一下,但是对方因其他原因,暂时不便接受采访。

  但是,事发后,韩勇警官写下了一份当时的情况说明,记者拿到了一份复印件,同时也证实此文确实出自他手。说明摘录如下:2006年3月12日下午,我在水西门大街湖西街路口值勤,约15时40分,我接群众报警,苏建大厦大厅内,因购房发生一起纠纷,我带着另外一名民警孙某随即赶到现场。当时现场非常混乱,双方打斗、漫骂仍在继续,一方约四五人,一方约10余人,已有人受伤,血流满面,我们立即喝令双方停手,并用身体将双方隔开,但是双方仍不肯停止打斗,其中,苏建公司的一名高个男子,从大厅里一直打到了大街上,口中声称:“你把我衣服撕坏了,我今天打死你!我两次让他停手,他不听劝阻,仍继续追打对方,我只好将他按在地上,才勉强控制住了混乱的场面。”

  现场多人围观,其中一些目击者留下了电话。由此,记者找到了目击市民李先生。据李先生介绍:当时我正在下班的途中,经过苏建大厦的时候看到门口围了好多人,一个男的追着另外一个男的打,交警上前拦住,那男的反而要打交警,交警当时就把他按倒在地,那男的竟然喊“警察打人了,警察打人了,把警号记下来,到派出所告他去”。李先生还强调,交警同志只是为了阻止他们打架,并没有打他们,而是在履行自己的职责。

  采访遇阻

  据介绍,事发后,何先生曾几次上门讨要自己的3万元定金,但是苏建公司让他联系一下“法律顾问”,但他几次联系,法律顾问都在忙,至今还没有结果。

  为了顺利采访到苏建大厦管理方,记者分两次进入了苏建大厦,都在门口被保安拦下,第一次,记者是和何先生一起进去的,保安称他们对此也表示遗憾,何先生也向他们表示了感激,因为当天这些保安没有动手。

  第二次,记者表明了身份,要正式进行采访,但是保安表示,公司所有的领导都不在,记者表示质疑,当天既非双休日,也非节假日啊?对方回答,各单位各有不同,苏建就是这样执行的,他们也没有办法,采访最终遭拒,记者现场录音后,随即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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