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鸡生蛋”炒股赚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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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14:42 今晚报 | |||||||||
本报讯 一公司进出口科科长,利用职务便利,虚构向海关交纳关税等事实,挪用公司资金141万余元用于个人炒股。日前,河西区法院经审理,一审以挪用资金罪判处该科长有期徒刑4年8个月。宣判后,被告人不服,向市二中院提起上诉。 32岁的张某系本市人。1995年,张某大学毕业后在本市一家电子公司进出口科任科员。2002年1月,张某升任科长一职,负责该公司进出口材料的海关手续等工作。2001年5月
此外,2001年8月,张某还曾与刘某(另案处理)预谋用本公司资金进行个人股票投资,并与杨某签订投资60万元买卖股票协议。同年9月初,刘某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的一张空白转账支票交予张某,由张某、杨某等人填写金额60万元,转入张某个人账户,并经数次银行倒账,将该款交予杨某进行股票买卖。2001年11月27日,张某及刘某将人民币60万元归还,二人从中获利4.2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目无国家法律,身为公司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公司资金人民币141万余元,进行营利活动,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鉴于张某认罪态度较好,且积极退赃,法院予以从轻处罚,由此,作出如上一审判决。 (孙启明 刘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