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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拒不履行理赔义务 投保者破财又伤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15:24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南京市民刘先生去年经历一场车祸,一家三口受了重伤,价值30多万元的轿车也在车祸中被焚毁。但直到如今,这辆在中华联合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投保的轿车,仍没有得到赔偿。

  2005年7月24日,刘先生带着家人驾驶一辆别克轿车正常行驶在沪宁高速公路时,一辆上海牌照的轿车越过中间隔离装置,迎面撞上刘先生的别克车,结果造成别克车全车焚毁
,刘先生与家人身受重伤。事故发生后,刘先生按照规定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公司也派出理赔人员到现场核查。而该起事故经过镇江市沪宁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认定,驾驶上海牌照汽车的雷某(已在事故中身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而在刘先生与“中华联合”签订的车辆综合保险保单的四十一条规定:保险车辆发生损失应该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方索赔。如果第三方不予支付,被保险人应提起诉讼,经法院立案后,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提起的书面赔偿请求,应按照合同给予部分或全部赔偿,但被保险人必须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方追偿。2005年8月30日,刘先生与家人向句容市人民法院起诉肇事单位上海谊智贸易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要求被告对该起事故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进行赔偿。

  在该案立案后,刘先生即要求“中华联合”履行双方签订的机动车综合保险的条款,支付别克轿车的赔款36.9万元。而他则同意将自己向肇事者追偿车辆损失的权利全部转让给“中华联合”,并协助其向肇事者追偿。而“中华联合”却以他在此事故中无责任、应由对方负责为由拒绝赔偿。在今年的1月16日,句容市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认定雷某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但由于对方只保了20万元的“三责险”,而根据法院判决,被告谊智公司需赔偿刘先生一家的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车辆损失费等52万多元,但该公司账上只剩一千元。刘先生再次要求“中华联合”赔偿轿车款,但对方一直到现在也没进行赔偿。

  记者就此向“中华联合”核实时,业务部的人让找理赔部,而理赔部的汤经理则表示,根据规定,对于责任在对方的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刘先生应找对方的保险公司索赔,只有当对方不子支付时,本公司才会根据条款进行赔偿。而另一位人士接过电话说,此事他们将遵循法律程序解决,如果法院判决公司赔偿,他们一定会赔的。对此,江苏南京刘洪律师事务所的刘洪主任表示,既然保单有此条款,保险公司应该完全充分履行,没有理由让被保险人再走法律程序。当然,该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是能讨到说法的,但他还可以选择直接向保险监督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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