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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与物业办“圆桌谈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8日08:13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水清沟三小区的1000多户居民,在原业委会已到期的情况下,自发选出了新的业委会,但没有得到四方区物业办的认可,于是自选业委会与四方区物业办之间产生了争议。为此,几位业主代表向四方区政府法制办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经过四方区政府同意,3月17日上午,行政复议听证会在四方区政府一楼会议室举行。据了解,采用听证会的方式来解决市民难题在岛城还是首次。

  自选业委会被认无效业主们申请行政复议

  “我们自己选出来的业委会不被认可,区物业办还不给我们备案。”黄建新是四方区水清沟三小区的居民,他告诉记者,1998年12月份,新建的水清沟三小区成立了首届业主委员会,当时共有7名委员,但这些委员多数不在小区里住,而且他们在2001年1月1日与物业公司签订了为期6年的物业管理合同,超过了《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中“物业管理聘用合同有效期一般不超过三年”的规定,并且该合同也大幅提高了物业管理费,“这根本就不是在替我们业主们考虑。”

  黄建新说,2005年9月23日,小区业主共1000多人召开了一次会议,决定罢免原业主委员会,成立新的业委会,经过一段时间的筹备,业主们自发召开了“水清沟三小区第一届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了新的业主委员会。在报区物业办申请备案后不久,物业办却于2005年12月5日作出“告知函”,决定不予备案。之后,业主们虽然又两次提出申请,区物业办还是没有认可,无奈之下,业主代表们向四方区政府法制办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

  一方称得到居民认可一方称程序有悖法规

  “我们业主自己成立的业委会却得不到区物业办的认可,那我们居民们的权益该怎样维护?”水清沟三小区的代表将一纸申请递到了四方区法制办,申请行政复议。为了将事情查清,四方区政府法制办改变了通常的做法,决定采用听证会的形式进行调查。

  3月17日上午9时30分,听证会刚一开始,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便开始了激烈的辩论。自选业委会代表黄建新表示,居民自选的业委会得到了小区居民们的认可,该小区1800多位业主中有1600多位业主签了字,况且按照规定召开了业主大会,选举了新一届的业主委员会,因此应该是合法的,应该予以备案。该小区业主代表刘泉认为,1998年成立的业委会由于不能履行职责,导致小区内的物业管理很差,况且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备案,因此应该是非法的。

  四方区物业办主任陈宇乐则认为,1998年成立业委会时,《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还未实施,况且当时该小区的房屋有85%以上属于单位公房,当时在物业管理部门的指导下,由各单位委托其房产管理人员经过选举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因此不存在非法性。而自选出来的业委会,在程序上就没有在物业管理部门的指导下选举,并且根据询问笔录调查,不能确定自发成立的业委会代表的业主表决权占全体业主表决权的比例,在很多地方有悖于法律法规中的规定。

  开听证会解市民难题这在岛城还是第一次

  “能参加听证会我很高兴”,水清沟三小区居民栾振江告诉记者,虽然还不知道最后结果怎样,但政府部门举办听证会,市民还是认同的。

  四方区政府法制办主任李进国说,水清沟三小区业主自选业委会得不到区物业办认可这件事,区法制办虽然经过了前期调查,但由于该案比较复杂,有些事情还没弄清楚,所以决定让申请人与行政机关面对面地坐下来交换意见,便于更详细地了解整个事件。

  市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处副处长王爱新则表示,此次四方区政府对市民提出的行政复议进行听证,在本市还是首次。据了解,四方区政府法制办将根据规定最迟在90天内对此次行政复议案做出结论。文/图本报记者林刚实习生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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