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桌上称兄道弟 为十几元钱反目成仇两败俱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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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8日09:00 青海新闻网 | |||||||||
青海新闻网讯 酒桌上称兄道弟的俩人,为了十几元钱,反目成仇,最终两败俱伤——个命赴黄泉,一个被判死缓。 2005年10月16日,家住青海省乐都县高庙镇的李元祥与同乡李某一同到西宁游玩。当日下午5时许,俩人进入饭馆喝酒,在酒桌上俩人称兄道弟玩得十分尽兴,并商量酒后到南山公园去玩。 随后,俩人来到了南山公园,并在一茶园内继续喝酒。期间,李某开口向李
今年3月16日,市法院对此案公开宣判:被告人李元祥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作者 肖海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