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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会上购得房产两年办不到房产证 人大代表要求有关部门尽快解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8日13:02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李冠杰)经过正规拍卖会买到的房产,竟然花了2年的时间仍办不到房产证。近日市人大代表要求市有关部门要尽快互相协调,制定解决办法,以便更好地服务于老百姓。2004年3月,市区一女士在市区举行的一个房产拍卖会上,竞得位于市区中山路附近一个花园小区的一套住宅。然而,当她高高兴兴拿着这套住宅的相关手续到房产交易中心要求办理房产证时,却碰到了难题:房产交易中心要求购房者提交原始购房合同的原件,但购房者手中持有的仅是复印件,原件在房产进入司法程序时已被封存在法院。购房者只好去找法
院,法院称合同原件是办理案件的重要证据,不能随便拿出来,坚决不同意把合同原件交给购房者。因为房产交易中心和法院都是依法办事,购房者办理房产证的事情因此只好一直拖着。从2004年3月拖到现在已经2年多,房产证依然没有办成。在日前召开的市人大十一届四次全会期间,市人大代表马逸丽就此问题向法院进行询问。法院有关负责人认为,房产中心和法院的行为都没错,都是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采取的行为,问题在于部门之间没能及时沟通协调。该人士还说,如果以后碰上同样的问题,由法院在购房者所持的合同复印件上加盖印章、附加说明,应可以等同原始合同使用。马逸丽则认为,相关部门在进行与民众相关的公务时,应以方便市民为考量。遇上问题,部门和部门之间应及时协调。她说,因前期的经济过热,一些企业经营者购入房产后以房产作为贷款抵押物,最后因经营策略上的失误无力还贷而被银行拍卖抵押房产。这种情况在汕头还有不少,这些房产被购买后,新业主要办理过户手续和房产证时还会碰到上述类似的问题。因此有关部门应尽快相互协调,制定相关的解决办法,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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