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保护“南肺”新思路政府租地建公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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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8日15:12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讯记者王雷、通讯员穗协宣报道:政府租地,建设果树生态公园,把“南肺”保护起来。海珠区人民政府在答复市政协提案时提出这样的新思路。 广州果树生态保护区———俗称“南肺”,是广州现存的果树生态湿地,是未来广州东南部的城市绿心。但由于果树保护配套法律和管理与监督机制没有进一步出台,各种违法、合法蚕食果树、砍伐果树的现象依然存在,如原龙潭村新窖南路以南的违法侵占果树用
对此,海珠区政府在答复中说,果林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民,目前将“万亩果林”土地征为国有会有很大困难。针对这种现状,海珠区政府提出一条新路子———用租地的形式,统一规划建设,统一经营管理,按发展生态公益公园的模式,对“万亩果林”加以保护。 (金陵/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