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放火然后她报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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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9日01:07 新文化报 | |||||||||
本报讯(实习记者 曹文嘉 闫硕) “别想抢走我的漂亮衣服,那是我的。”昨日上午,家住长春市东荣大路北一胡同附近的小美(化名)因担心邻居抢走衣服,在家中放火烧衣服,起火后,她又赶快打电话报警。 昨日9时30分许,28岁的小美在家中把自己的衣服堆在房屋地中间,点着进行焚烧,一股股浓烟从其家中冒出。不久,三辆消防车开到小美家门前。
10分钟后,消防人员将大火扑灭。当记者赶到现场时,小美的房屋内还充满着浓烟,地上堆放着没有烧尽的衣服,炕上的被褥也被火烧得破烂不堪。此时的小美已经被带到了附近的派出所。 “最近一个月,发现她有些不正常,总是早出晚归的,有时好几天都不见她人影,今早火着起来后才看到她,报警的人也是她。”邻居王某说,小美一见到周围邻居就说,谁也别想抢走她的衣服。 事发后,记者找到了小美的房东,据她讲以前小美曾打碎过其他租户的窗户玻璃,没想到这次放起了火。 20分钟后,记者来到了长春市八里堡派出所,据柳警长说,派出所接到小美的报警电话后,通知了消防部门,同时把小美带到派出所。经调查,小美两年前和一男子搬到这里居住,直到今年2月份左右,那个男子突然不来这里了,小美就变得有些神经兮兮了,于是点燃了自己的衣物。民警讲,小美这次纵火是在家中烧自己的衣物,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也没有损失到其他人的财物,不构成纵火罪,民警觉得小美精神有些异常,让她离开了派出所。(新闻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