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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淫团伙分工合作盗窃抢劫嫖娼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9日02:47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穆奕 通讯员黄飞)张某、王某等4人以进行卖淫活动为诱饵,多次实施抢劫。前天,丰台检察院以抢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对4人提起公诉。

  2005年,在北京某小区宿舍楼附近,张某等4人组织多名女青年进行卖淫。这个卖淫团伙组织非常严密,由一男一女结成所谓的“一户”,单独进行卖淫活动,最后各户将收入统一上交,再进行分配。而他们的分工也十分明确。在外部,有专人负责提供卖淫场所,并
组织协调其团伙内部成员;在内部,每一户中男子负责望风,若卖淫女在卖淫活动中发现嫖客携带贵重财物,便会通过敲房板的方式给望风的同伙发信号。该团伙其他成员便会按照事先的分工,潜入房间实施盗窃。一旦被事主发现,他们便会殴打被害人,抢劫财物。他们靠这种方式抢得7000余元。而一些被劫取财物的被害人因为担心受到处罚,往往忍气吞声,不愿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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