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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红娘”聚深共倡诚信做媒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9日04:18 深圳特区报

  全国“红娘”聚深共倡诚信做媒

  深圳市婚姻介绍所等10家机构被授予“全国婚介服务诚信示范单位”称号

  【本报讯】(记者滑翔实习生苏妮)昨天,2006年中国婚介行业管理与发展高层论坛暨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婚介行业委员会成立一周年纪念大会在深圳开幕,深圳市婚姻介绍所
等10家婚介机构被授予首批“全国婚介服务诚信示范单位”称号。

  本次论坛由国家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上海市民政局、深圳市民政局作为支持单位,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婚介行业委员会主办。在为期两天的论坛上,来自全国各地的100多名婚姻管理部门负责人、婚介同业及专家学者构管理者、从业人员及专家学者将围绕我国婚介服务如何开展行业诚信自律等问题展开广泛交流,探讨加强对婚介机构指导、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思路。

  婚介行业凸现诚信危机

  近年来,国内各地婚介机构作为一种服务性行业在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同时,屡屡衍生出乱收费、虚假广告、“婚托”等社会问题,不少地方的婚介市场呈无序状态,婚介行业凸现诚信危机。专家指出,法规滞后、缺乏行业自律是造成婚介行业混乱的重要原因。

  据介绍,目前我国还没有规范婚介行业的全国性专项法规,各地相关部门也没有形成统一的管理体制,婚介行业从政府领导和监管部门到行业本身都存在着诸多缺陷。一方面,政府部门对婚介服务机构在领导和监管体制上职责不明,机构和人员方面的投入也明显不足;另一方面,整个行业没有统一的服务标准,加之婚介中介服务的定位定性不明确,导致行业难以规范,缺乏诚信,对正常社会秩序构成潜在威胁,婚介行业亟待探索一条由政府部门联手形成合力,积极培育行业协会,由协会自我管理的婚介新路子。

  作为加强婚介行业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2005年2月,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婚介行业委员会经国家民政部批准在北京成立。该委员会主要任务就是制定行业规范和服务标准,向有关政府部门提出法规、政策建议,在婚姻介绍及相关服务中提倡和推动规范、诚信、文明和人性化的服务,通过监督、指导、鼓励婚介机构开展公平竞争,向社会提供规范、优质的婚介服务。

  行业服务标准6月拟定

  记者了解到,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婚介行业委员会成立一年来,在行业规范标准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受国家民政部委托制定的《全国婚介行业服务标准》将于今年6月拟定完成。

  据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婚介行业委员会负责人透露,《全国婚介行业服务标准》体系将包括5大板块28条基础标准,内容包括婚介行业内各种服务标准、服务管理规范、服务质量评介标准、机构开业资质标准、设施建设标准、从业人员专业资质标准和岗位设置标准等。专家指出,服务标准的出台将为政府提供对婚介行业进行行政监督的依据,帮助婚介领域建立相应的自律机制,不断完善婚介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据悉,本次论坛将根据《全国婚介行业服务标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分别举行中国婚介社会定位及行业的管理与发展主题论坛和2006中国婚介行业管理与发展高层论坛,深入探讨规范婚介服务、促进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等问题。

  诚信示范单位每年评选

  在昨天的开幕式上,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婚介行业委员会首次向10家婚介机构颁发了“全国婚介服务诚信示范单位”荣誉牌。该委员会负责人介绍,今后每年都将进行这项评选,通过示范单位的表率作用推动婚介行业成员的诚信自律。

  荣获“全国婚介服务诚信示范单位”的首批10家婚介机构是:深圳市婚姻介绍所、北京京城邂逅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广州青年婚姻介绍所、天津昂特大型婚恋交际中心、温州爱之桥交友文化沙龙、济南日月坛爱情俱乐部、上海市鸳鸯缘婚姻介绍服务有限公司、上海都市白领婚介所、大连一灯礼仪广告公司和大连市吉祥缘婚介服务中心。

  据了解,作为深圳首家全国诚信示范单位,深圳市婚姻介绍所实现连续22年无有效投诉的行业佳绩,共帮助8800多对男女结成伴侣,组织6万多名单身男女相会鹊桥,创造了30%的高择偶成功率,被誉为“特区现代红娘”。

  声音

  上海市民政局副局长叶兴华:

  婚介机构应明确非营利性质

  婚姻介绍应当突出其社会公益性,而不以盈利为目的,从而防止惟利是图、不择手段损害征婚者合法利益的现象发生。以上海一项调查为例说明,征婚者在选择婚介机构时,对于非营利性质的合法婚介机构有更大的认同感和信任度。另一方面,一些诚实守信的婚介机构也意识到婚介市场的混乱影响到了自身的生存与发展,很多婚介机构表示希望政府和行业协会加强对婚介行业的管理,维护婚介市场秩序。从自身利益和发展考虑,他们更愿意婚介结构是非营利性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婚介行业委员会副主任伍尚辉:

  婚介行业应设准入门槛

  提出婚介机构的准入条件大致应该包括三点:首先,经营者要有明确的为社会服务的思想理念,必须要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才能开展有偿的婚姻介绍服务,决不能为达到经济目的而不择手段地敛财;其次,经营者及其从业者应当掌握婚介服务的专业技能和知识,婚介师持证上岗是婚介服务质量的基本保证;最后,婚介机构要有足够的服务提供能力,在资金投入、员工配备、岗位设置、办公条件、法律顾问等方面保证有正规的规划和运作。深圳市社会科学院杨立勋:

  深圳可做涉外婚介试点城市

  破解涉外婚介尴尬之策在于有限放开、允许试点、立法先行、提高门槛、特许经营、强化监管的“24字方针”,而深圳可以成为涉外婚介试点的先锋城市。深圳有全国人大赋予的立法权,毗邻港澳,人口国际化程度高,涉外婚姻多,有关部门可以允许深圳率先探索涉外婚介的理论与实践。(滑翔苏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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