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盲目投资重复建设 西安将限制发展10类商业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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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9日05:50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马芳芳 记者 赵丽莉)记者昨日获悉,西安市将限制发展10类商业项目,禁止发展不符合经济发展需要和违反城市规划、产业规划的商业项目。 据了解,西安市2006-2007年商贸服务业发展分类指导目录中确定了10类被限制发展的项目。这些限制发展的商业项目有:包括二环路以内营业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仓储式商场;城墙以内6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综合超市;二环路以内、各区域商业中心、高新
同时,为避免盲目投资重复建设,对不符合西安市经济发展需要和违反城市规划、产业规划的商业项目,政府将予以禁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