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0元卖经济房指标 房产局:已封堵相关漏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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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9日09:24 汉网 | |||||||||
晨报讯(记者胡继权实习生王晓莉)“本人现有经济适用房购买指标一份,但无力购买,特此转让,需要者请与我联系”。记者前日在网上看到这条信息。市房产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已采取措施,封堵变相转卖经济房的渠道。 前日下午,记者在亿房网首页查询到了这条信息联系人的电话。记者以“有兴趣买指标”的名义打通电话后,一名自称姓秦的男子称,他花了8000元在武昌区房产局办到经济
当记者问及具体操作方式时,秦称,他负责到社区为记者开证明信,再让记者以证明信上的亲属关系,用他的资格证明,前往经济房项目登记、参加摇号,并保证记者的购买资格“可以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据了解,我市在以前的两个经济适用房项目销售中,曾出台政策:摇中经济房的市民,如不够银行贷款条件,可将购买资格换成同住同户籍其他亲属的名字购买。 对此,市房产局经济适用房发展中心有关负责人称,“购买经济适用房需多环节验证,一环造假就会被取消资格”,目前还未发现类似造假情况。该负责人表示,为杜绝此类隐患,从下一个经济适用房项目开始,将不再允许资格证明更名,从登记、摇号、签合同到办房产证,只能使用资格证上登记者的名字,“不再有特殊情况”。 针对部分登记者不能获得银行贷款的问题,市房产局已联系相关担保公司和银行,购买者可将其有稳定收入来源的成年子女(或父母),作为贷款的借款人或共同还款人,由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对于支付首期房款有困难的家庭,若其另有一套旧产权房,可以将旧住房和新经济房组合贷款,通过担保公司办理住房抵押消费贷款手续,以“押旧房购新房”的方式,缓解付款压力,但资格证及购房合同上的名字必须一致且不能更改。 相关链接:经济适用房交易及监管政策 擅自向未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的家庭出售经济适用住房,或对外出售集资合作建房、军队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房产部门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收回;不能收回的,由建设单位补缴同地段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与商品房价格差。 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由房产部门追回已购经济适用住房,或由购房当事人按市场价补足购房款,并提请所在单位对申请人予以行政处分;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由房产部门提请上级主管部门追究单位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