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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又有一家货运公司老板携款“蒸发” 一定要先拿到钱再发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9日09:45 云南日报

  

昆明又有一家货运公司老板携款“蒸发”一定要先拿到钱再发货

  17日上午8时40分许,一家在昆明市西南大型批发市场对面经营了3年多的志成货运公司突然关门,带着众多商家的代收款和未送出去的货物消失了。当时,货运部前,围满了志成货运部的出货商。前卫派出所的郭警官告诉记者,他一共登记了60多名出货商前来讨债,数额最少的200余元,多的上万元。

  这样的事情在昆明已经发生了不止一次,有的也不时见诸于媒体。对此,一些屡屡上当的出货商呼吁有关部门加强对货运行业的市场管理。

  相关部门应加强市场管理

  出货商张先生说,志成货运老板的逃跑只是一个个案,其实每年都有托运部卷款逃跑。据他了解,2003年、2004年逃跑的货运老板最多,去年数量相对减少,而能挽回损失的很少。“这次的损失应该上百万,估计有100多户商家的代收款都没有拿到,甚至有些欠款达月余。有关部门应该对此进行严厉打击,跑一个抓一个。否则还会有托运部秘密关门,我们这些做生意的就得遭殃了。”

  湖南省邵东县的出货商王女士说:“不是说现在开托运部得先交30万元押金,交不起这个钱,就绝对不能开。否则,我们商家怎么知道哪些托运部有问题呢?不能再出现生意好就开,生意不好就跑,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市场管理。”

  出货商要谨防拖欠代收款

  与志成货运部在同一条街的还有多家货运部。已有七八年货运经验的张老板说,出货商如何选择货运部,要注意两点:其一,货运部应该每天都给出货商发代收款,而且不分周末,千万不要相信所谓星期一、三、五或二、四、六给代收款的说法,也不要相信对方“资金周转”等拖欠理由。信誉好的货运部绝不滞留发货方与收货方的货款。其二,万一收货方一下拿不出钱,货运部也要能替出货商垫付款。按规定,货运部必须先交30万元的保证金,这样老板跑了,还能有这么一笔钱来赔偿出货商的损失。

  张老板说,选择货运部不要看他每天发几趟车,而是该看车子每天发什么货。“我们这样的生意赚取的就是一点运费差价,每车货要轻货、重货、不轻不重相互搭配。如果为了抢生意,一车只有轻货或重货,时间一长容易亏损。”张老板建议:收货方要选择时间长和发代收款守信用的货运公司,而出货商一定要坚持先把货款打到账户上。

  谭江华 文 江洋 摄(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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