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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病人被医生送到五官科治疗后死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06:51 扬子晚报

  本报讯 昨日,新沂读者张先生致电本报反映,日前他的朋友尚某遭遇车祸,生命垂危,新沂市人民医院120急救车上的王建医生把伤者送到五官科进行治疗,伤者尚某于当日中午死亡。伤者亲友对医院在五官科留滞的处置方法表示不理解。

  张先生告诉记者,根据新沂市人民医院120出车记录显示,当日上午10时50分,尚某由五官科的眼科医生接诊,让伤者做CT后,没有送到抢救室进行紧急抢救,而是把尚先生放
到医院走廊,挂了一瓶营养盐水。当时,尚先生神志清醒,痛苦地说:“我胸部疼痛,胸闷不好受。”1个小时后CT片出来,显示尚先生左侧第1、2、3肋,右侧第1、5肋前端、第7肋外侧端骨折;腹腔少量积液;右侧筛板眶壁骨折;左侧颞顶部头皮血肿。伤者在五官科接受治疗,直到下午1时,伤者面无血色,胸部极度疼痛,呼吸急促,血压下降后,五官科医生才把伤者转到外科。

  就此,记者采访了新沂市人民

医院曹院长。他向记者解释说:“王建医生在该院已经工作两三年了,由于考试不合格,所以一直没有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但这不能证明王建实际业务水平不合格;把伤者尚先生送到五官科是为伤者考虑,因为急诊科距病房有150米远,不方便伤者做各种检查。”记者随即采访中华名医协会的专家,专家明确告诉记者,根据相关法规,每一个给患者治疗的医生应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和在医疗机构注册的执业证书,否则就是非法行医;其次,把伤者送到五官科进行治疗“值得斟酌”,医院应首先将伤者送到神经外科进行治疗;此外,CT片出来后,医院应及时请脑外科、胸外科以及普外科的专家一同对伤者进行会诊。(汪晓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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