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物业被判赔偿1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10:27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黄秀丽通讯员李思)半夜电梯员脱岗,病人没有及时送到医院抢救而死亡,亿方物业公司被病人家属告上法庭。近日,朝阳法院一审判决物业公司不及时作为,支付死亡赔偿金等10万余元。

  张大爷一家住在安贞西里二区5号楼的16层。去年3月2日凌晨3时40分,张大爷突然心脏病发作。根据小区的规定,电梯到零时停运,半夜用电梯必须呼叫值班员。张大爷的儿
子查询得知,电梯员不在,钥匙也被带走。

  4时50分,电梯员终于赶到,张大爷被送入安贞医院救治,半小时后死亡。

  法院认为,根据双方的合约,物业公司的值班员应在夜间值守电梯,但电梯员脱岗,导致电梯不能及时开启,张大爷未能得到及时的救治,物业公司有一定过错,由此作出上述判决。

  实习编辑:杨嘉懿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