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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牵出”抢劫团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11:52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黄泽春)为谋取不义之财,冒充派出所民警对一名曾参与团伙抢劫的人员进行勒索,未果后又把这名抢劫者送交公安机关,结果“牵出”了一个抢劫团伙。记者昨天从龙湖法院了解到,该院日前一审审结了一宗“案中案”。在这宗以未成年人为主的团伙抢劫、敲诈勒索案中,6名被告人一审都被判有罪。

  据了解,去年5月3日下午3时多,被告人卓某以帮被害人曾某联系购买摩托车为由,
将曾某带至中心城区星湖公园附近。随后,卓某借口由其出面与车主洽谈车价比较便宜,但在与车主联系时手机没电,骗取了曾某1000元和1部手机。得手后,卓某按照事先的密谋发出信号,黄某等3名团伙成员即从隐蔽处窜到现场,并以暴力威胁的方法迫使曾某逃离现场。所得财物后被这伙人花光。

  案发后,卓某的一同伙赖某得知黄某参与上述犯罪活动,便萌生对其进行敲诈勒索的念头。去年5月22日下午5时多,卓某在市区一个住宅小区里发现了黄某,遂向赖某“通风报信”。赖某闻讯赶到现场后,对黄某谎称自己是派出所的民警,并用手铐将黄某双手锁住,限制其人身自由。期间赖某向黄某索要5000元,在勒索未果的情况下,于当天晚上10时多将黄某送交公安机关。但经公安机关侦查,卓某、赖某等均被抓获归案。

  经过审理,龙湖法院近日依法以抢劫罪判处卓某、黄某等5名被告人10个月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同时,依法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赖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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