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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俱乐部加收水电费两年三级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14:39 金羊网-羊城晚报

  健力宝健身俱乐部苛捐杂税太多,“冤大头”会员意见多多

  本报讯记者李春暐、蔡霞,实习生潘忠洁,通讯员陈才兴报道:“这已经是近期第三次加收‘水电费’了,每一次都是成倍增长,简直无法无天!”广州健力宝健身俱乐部的会员向本报反映:这段时间以来,俱乐部变着法子收钱,“水电费”提升的相隔时间越来越短,令他们不堪忍受。

  李先生是健力宝健身俱乐部烈士陵园分部的会员。他表示,近日健身会所贴出通告,要求从2006年3月1日开始,凭中老年贵宾卡进场的会员必须每月交纳水电费25元,而持贵宾卡的会员,每月需交纳30元。“哇!又要加收费了,这么多苛捐杂税,有没搞错?”会员们相当愤慨。李先生反映,从去年开始,俱乐部已经要求会员每月交水电费5元了。今年1月,这个费用正式被提高到10元。这一纸通告,让这项加收费完成了“第三次飞跃”。

  有会员表示,该俱乐部拥有会员过万人,如果这次加收是该俱乐部所有分店的统一行为,那商家账上将会因此多了一大笔“莫须有”的收入。

  记者随后就加费问题咨询了该公司负责人。他表示,由于“二次供水”导致经营成本大增,加费是不得已之举。有会员因此质疑,当初公司应该把“水电费升价”的风险计算在内。现在这种做法等于把增加的运营成本转嫁到会员头上。更何况,俱乐部的这些行动完全没有和会员协商,是“单方面行动”。

  对此,广东民生康田律师所的余建军律师认为,健力宝健身俱乐部和会员之间事实上已经建立了服务合同,公司调整费用的行为是否合理,取决于原来的合同细则以及是否征求过广大会员的意见。如俱乐部仅仅在出示公告的情况下,就单方面变更了服务费用,属违约行为。会员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建议,受影响会员可认真查询当时签定的合同,并把相关材料汇总到该处。他们将会就此提供帮助。(报料人李先生,三等奖100元)

  (Robby/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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