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发现晋绥边区颁发的营业许可证(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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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10:40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西安发现晋绥边区颁发的营业许可证(图)
西安发现的晋绥边区营业许可证。文/图记者肖海波实习生许丽娜摄本报讯一张解放初期由解放区税务部门颁发给工商业营业者的营业许可证在西安出现。据专家考证,这一
3月20日,记者在省收藏协会副秘书长张国柱先生家见到了这张宝贵的营业许可证。该证长19.5厘米,宽19.3厘米。正面上方印有镰刀、斧头图案,图案下方的飘带中印有“营业许可证”的字样。正中从左至右竖印有正文:晋绥边区吕梁第十分区税务分局工厂作坊营业许可证。其编号为0043。 尤其引人注意的是许可证中规定的权利与义务。甲方权利:提请解释工商业之法令政策,要求介绍贷款,提请解决困难,不受非法侵害。乙方义务:坚决执行劳资两利原则,不走私漏税,不故意抬高市价。该证的签发人为:局长吕光辰、副局长王曙天。发证时间为:中华民国三十七年九月二十四日。证的背面印有晋绥边区吕梁第十分区税务分局于民国三十七年一月一日颁发的“工商营业许可证领取办法”,共13条。 经张国柱先生考证,该证是颁发给一家工厂作坊的。在1948年,吕梁第十分区设在山西省新绛县城,下辖新绛、稷山、汾城等县。1949年1月4日该区划归晋南军区。当初签发此证的吕光辰,原为山西稷山县牺盟会特派员,建国后在稷山县人大担任领导职务。据介绍,这张营业许可证的发现,说明当时解放区有计划、有系统地大力促进工商业的发展,以繁荣地方经济,进而支援解放战争。此证系张国柱先生在本市发现并收藏的,因辗转多人,如何能保存至今不得而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