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个陶瓷盆 价值仅三百 以为是古董 敲诈三千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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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12:04 今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吴阿娟 通讯员马志国)一名装修工在为一户人家进行装修时突起贪念,将户主室内一个陶瓷盆当作古董偷了出来,并转而敲诈自己的雇主。本市南开区人民法院日前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这名装修工有期徒刑8个月。 来自湖北的男青年陈某受雇于田辉(化名)从事装修工作。2005年8月,陈某被安排为一户人家进行装修。8月13日,一时起了贪念的陈某盗窃了业主室内的一个陶瓷盆。陈某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为满足私欲,敲诈他人现金3000元,其行为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应依法惩处。考虑陈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属于未遂,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故从轻处罚。由此法院作出如上一审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