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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犯获刑五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3日12:24 今晚报

  本报讯 (记者王赫岩 通讯员高继德)津南区北闸口镇周庄房村农田盗气案首犯付某日前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其他3名从犯在被抓获归案后向有关部门赔偿经济损失1.2万元。

  为严厉打击盗窃燃气的犯罪行为,维护国家利益,保证供气安全,市高法等五部门于2002年联合出台了《关于办理盗窃燃气违法犯罪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该规定
明确指出,盗窃燃气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私接管道、改动用气计量装置等非法手段窃取燃气的行为。市燃气集团依法执行市高法等五部门联合出台的该规定,严厉打击各种盗气行为。2005年6月18日,燃气集团有关人员在津南区北闸口镇周庄房村农田发现天然气管道被不法分子打孔盗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后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检察机关审查,以涉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对涉案人提起公诉。法院开庭审理后,依法对此案进行了判罚,偷盗国家气源的犯罪分子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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