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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手记]建一座少年工读学校,如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4日10:32 大华网-汕头日报

  家长、校长、政协委员呼吁尽快由政府牵头、教育部门和公安司法部门联合出力,挽救和教育未成年人成长,构筑和谐社会

  采写完《盗车贼原来是少年》系列,心里总觉得言犹未尽。采访中,一个个家长言辞恳切地要求:“我的孩子,现在不知怎么办?读书,学校不要他,他也未必跟得上。回家,他能好好地待着吗?要是哪里有一所专门可以教育这些‘孽虫’的学校就好了!”

  是啊,他们未来的路怎么走?家庭能教育好他们吗?他们能保证不再被拉下水吗?14岁的孩子失学后社会能接纳他们吗?这群孩子出去后面临着还有许多问题。

  据了解,目前,我市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呈逐年上升趋势。据统计,2001到2005年,法院裁判生效的未成年人五年共为925人,2001年为150人,2002年为155人,2003年为169人,2004年207人,2005年为244人,可以看出每年都在增加,其中被判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有172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及最新(2006年1月23日颁布实施)的司法解释,违法犯罪年龄在14至18岁的未成年人,除杀人、强奸、绑架、放火、投毒、贩毒等严重犯罪外,不予起诉。也就是说,除以上被判刑的925人外,还有处于犯罪边缘或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分布在各个学校和社会上。

  综观这些少年犯罪行为,这些孩子从小都比较“孽”,家庭失教,缺少爱护,好动,好强,好惹是非,却不好读书,或读不好书,很早就在社会流荡。或在学校惹是生非,批评教育无效但又是义务教育学校无可奈何。或是流入社会违法犯罪,打人、偷东西、抢劫,成为派出所的心腹大患。难道汕头就没有一个地方可以教育、改造这些孩子,让他们痛改前非、做一个人吗?

  建一所工读学校———大家的话题都归到了同一个“点”上。家长、校长、记者、警察、政协委员都殷切希望能建一所工读学校,从根本上解决少年犯罪的严重社会问题。这次,记者在“两会”提案中惊喜地发现,政法系统政协委员宁怀姬的提案与一直萦绕在心头的想法不谋而合。宁委员在提案中说,这些未成年人犯罪人员分散开来,似乎人数不多,但危害性很大,往往一两个这样的人就会扰得一个班级、一个学校、一个社区不得安宁。解决的办法就是建一所工读学校———专门教育和挽救我市违法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

  办法是,由政府牵头,教育部门和公安司法部门联合筹集力量,出力出资,实行封闭式教学、公安介入管理的教育办法,针对性地对每一个有犯罪倾向与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实施特殊强化教育。其实,这也是构筑和谐社会必不可少的一项重要社会工程的一个组成部分。据悉,残疾人特殊学校正在紧锣密鼓地筹备,少年工读学校,我们翘首盼望着。本报记者辛瑞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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