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无照商贩水果送商店寄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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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4日15:00 法制晚报 | |||||||||
城管昨晚共登记保存120公斤折价款将上缴国库 本报讯(记者洪雪)富士苹果4.00元、蜜橘4.30元、鸭梨2.10元、菠萝2.50元……今早8时30分 ,在宣武区牛街的某超市,营业员将刚刚写好的价签放在将出售的120公斤水果前。
昨天21时30分,宣武城管牛街分队对辖区内无照经营的水果摊进行了整治。城管执法人员共先行登记保存各种水 果120公斤,按照规定,城管队将这些水果送到该超市进行寄卖,折价款将上缴国库。 昨天21时30分记者在牛街路口西南侧看到,十几辆三轮车上堆满了梨、西瓜、菠萝等各种水果,小贩正在向路过 的居民兜售。看到城管队员出现,小贩推车就跑,但还是被便衣城管队员拦住。 随后,城管执法人员将两车暂扣的水果送到辖区内的一家国营商店,交给商店的售货员。 牛街分队的城管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按照相关规定,对于水果等鲜货的先行登记物品,由于存在保质期短的问题,如 不及时处理,就会发生腐烂变质。如果被处罚者来索取,将很难处理。 据介绍,在遇到这种情况时,执法人员就采取将先行登记物品送到正规国营商店进行变卖的方法,如果被处罚者来索 取,城管部门可以将折价款归还。 执法人员将水果送往超市寄卖摄/记者洪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