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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恋男子打官司向女友讨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5日15:09 海峡网-厦门晚报

  是恋爱补偿还是结婚准备金,双方各执一词

  本报讯 (记者 廖桂金 通讯员 钟一) 失恋了,男人为付出的钱款后悔不已,他能通过打官司向前女友讨回来吗?

  冬冬与丽丽(均为化名)相差13岁,2004年,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2005年初,冬
冬策划了一趟柬埔寨、泰国之行,本想让两人的爱情升华,不想弄巧成拙。丽丽说,她无法忍受冬冬的“粗暴、威胁和种种缺点”。

  此事后,冬冬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付给丽丽33800元。冬冬说,他还通过朋友送给丽丽一台价值1.46万元的笔记本电脑,后来替她交了6000元的英语培训费。

  但丽丽的心最终还是离他而去。冬冬觉得很不甘心,要求丽丽还钱。对于那台电脑,丽丽始终不承认,而冬冬也找不出其他证据来证明。6000元培训费,一审法院说,这笔钱属于代垫款,丽丽必须返还。

  争议最大的是33800元。丽丽说,这钱是在她提出分手后,冬冬仍然紧追不舍,自愿补偿给她的。

  冬冬却说,这钱是准备结婚用的,他向法官提交了一大叠两人交往的亲密照片。冬冬说,即便这钱是赠与,那也是一种附加条件的赠与,目的是为了与丽丽结成夫妻。冬冬认为,丽丽提出分手,是因为“另觅他人,因此抛弃了他”,因此丽丽必须还钱。

  究竟这笔钱要不要还给冬冬,法官也犯了愁。究竟冬冬能不能要回钱,本报将继续关注。(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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