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平均标准提至1650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00:21 大连晚报 | |||||||||
农村低保平均标准提至1650元 我市北三市3月底前农村低保金将实现社会化发放 ■首席记者马野新
本报讯根据市民政局的最新统计,截至目前全市已重新审核批准农村低保对象29018户、42321人,发放低保金2216.4万元。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金州区、长海县已实现低保金社会化发放,普兰店、瓦房店、庄河3月底前将实现社会化发放。《大连市农村居民最低保生活保障办法》出台半年以来成效显著。 据介绍,《大连市农村居民最低保生活保障办法》出台后,普兰店、瓦房店和庄河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来的840元/年提高到1500元/年,旅顺口、长海县和金州的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来的1200元/年提高到1800元/年,开发区农村低保标准达到2400元/年,使全市农村低保平均标准由920元提高到1650元,接近全市农村人均纯收入的1/3。目前,全市人均救助额达到93元/月,同比增加48.4元;保障人数由2.56万人增加到4.23万人,保障面由0.9%提高到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