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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人团伙劫杀4名老人受审 女被告含泪跪求原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01:38 三秦都市报

  核心提示

  ■一名头发花白的老太太情绪特别激动地斥责:“你们心也太狠了,你们要抢钱,钱都被你们拿走了,为啥还要把人打伤致死?你们有父母亲吗?芽”老太太情绪非常激动,一口气将“你们有父母亲吗?芽”说了三遍

  ■被告李小娟法庭陈述时“扑通”一声跪在地上,面对着审判席上的多名受害者家属,边哭边说:“我对不起那些受害人,真心想给受害人家属说声‘对不起’,希望你们原谅......”

  2005年4月初至7月底,古城西安一些老人接连不断地遭遇抢劫,多名犯罪嫌疑人用色相引诱、婚介、假关怀等手段,从菜市、鸟市、公园等老年人聚集场所,将老人诱骗至僻静处实施抢劫,并最终致4名老人死亡。2005年8月6日,本报独家报道了《十余老人离奇失踪》引起全国多家媒体的关注。昨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昨日上午,6名受害者家属作为原告出席法庭。10:15,庭审开始,当刘有潮等7名被告人被法警押进法庭时,他们大都深低着头,不敢旁观。

  检察院认为,刘有潮、雷安民、陈金娥、李芳梅、李小娟、汪小民为谋取他人财物,结伙抢劫作案,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其行为应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徐天兵先后10余次收购赃物,应以收购赃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且汪小民系累犯,应从重处罚。

  12宗案件触目惊心

  西安市检察院当庭指控7名被告人的12宗犯罪事实。

  罪行1:受害人栗某,70岁

  2005年4月27日上午,陈金娥、李芳梅、李小娟(以下简称“三女被告”)窜至西安市东郊纺织城国棉五厂附近,见栗某戴有金戒指,李芳梅主动上前将栗某骗至灞桥区神寺沟村东一小房内,陈和李小娟暗中尾随并给刘有潮、雷安民通风报信,刘、雷二人到后对栗进行殴打、恐吓、威胁,抢走一枚金戒指。

  罪行2:受害人董某,75岁,轻伤

  5月20日上午,三女被告又窜到国棉五厂附近,见到董某从银行出来,陈主动上前将董骗到灞桥区王家斜村通往浐河一条土路边的果树园,二李暗中尾随并报信,刘、雷二人到场殴打、恐吓、威胁,抢走董300余元现金。

  罪行3:受害人李某,78岁,已死亡

  6月13日上午,陈金娥、李芳梅二女被告窜到革命公园,见李某戴有金戒指,陈主动上前将李骗到未央区百花村东的桃树园,陈尾随并给刘、雷报信。后刘卡住李的颈部将其摔倒,雷用脚在李某身上踢、踩,抢走一枚金戒指,致李某死亡。

  罪行4:受害人孙某,60岁

  6月15日上午,三女被告窜到西门环城公园附近,见孙某戴有金戒指,二李主动上前将孙骗到三桥变电站东面的荒地里,陈尾随并报信,刘、雷到后对孙某进行殴打、威胁,抢走一枚金戒指和一部手机。

  罪行5:受害人艾某,75岁

  6月26日上午,三女被告到莲湖公园,见艾某戴有金戒指,陈主动上前将艾某骗到西安造纸厂西边河旁草丛中,二李尾随并报信,刘、雷到场殴打、恐吓、威胁,抢走艾某一枚金戒指和一部手机。

  罪行6:受害人杨某,70岁,已死亡

  6月27日上午,三女被告窜到劳动公园,见杨某戴有金戒指,李芳梅主动上前将其骗到未央区阿房四路造纸机械厂附近河西侧的小树林里,陈、李尾随并报信,刘、雷到后威胁、殴打,抢走杨某金戒指一枚,致杨死亡。

  罪行7:受害人周某,71岁

  6月30日上午,三女被告窜到莲湖区团结西路菜市场,见周某戴有金戒指,陈主动上前将周骗到西郊三民村附近西兰公路与西户铁路交汇处北约100米的树丛中,二李尾随并报信,刘、雷及汪小民到场殴打、恐吓、威胁,抢走周金戒指一枚。

  罪行8:受害人马某,84岁

  7月7日,三女被告到莲湖区团结中路,见马某戴有金戒指,陈主动上前将马某骗到西郊建章路三桥立交桥正在拆迁的民房内,二李尾随并报信,刘、雷、汪到后对马某殴打、恐吓、威胁,抢走金戒指一枚,烧鸡一只。

  罪行9:受害人韩某,77岁,已死亡

  7月21日上午,三女被告窜到莲湖区西仓鸟市,见韩某戴有金戒指,陈主动上前将韩某骗到未央区徐家堡村东荒草地里,二李尾随并报信,刘、雷、汪到后对韩某殴打、恐吓、威胁,抢走金戒指一枚,致韩某死亡。

  罪行10:受害人商某,64岁,已死亡

  7月24日上午,三女被告又窜到莲湖区西仓鸟市,见到在此购物的商某戴有金戒指,二李主动上前将其骗到枣园北路省储运公司仓库铁路专用线北侧及枣园北路东侧的荒草地,陈尾随并报信,刘、雷、汪到后对商某殴打、恐吓、威胁,抢走金戒指一枚、飞亚达手表一块,致商某死亡。

  罪行11:受害人李某,74岁

  7月27日上午,三女被告窜到昆明路十字,见李某戴有金戒指,陈主动上前将李某骗到西郊省胶合板厂附近西户铁路线东侧树林里,二李尾随并报信,刘、雷到后殴打、恐吓、威胁,抢走金戒指一枚、手机一部。

  罪行12:受害人万某,64岁

  7月28日上午,陈金娥、李芳梅二被告窜至西安市北关“人人乐”超市广场,见万某戴有金戒指,李主动上前将万某骗至西安市唐大明宫麟德殿遗址北墙外,陈、刘、雷、汪暗中尾随,后对万某殴打、恐吓、威胁,抢走金戒指一枚、手机一部。

  家属索赔200余万

  庭审中,6名受害者的多名家属当庭提出了多项民事请求,其中4名已死亡的老人家属当庭愤慨地说:“希望法庭能判处案犯死刑,给死者一个公道!”同时,提出受害者医疗费、丧葬费、父母赡养费及子女抚养费等共计200余万元的民事赔偿,其中索赔数额最高者为132万元。宣读民事起诉书时,多名受害人家属都哽咽着难以成语。

  10:35左右,在受害人家属当庭宣读民事起诉书时,一名头发花白的老太太情绪特别激动,她站起身,用手一直指着被告席上的7名被告,激动地斥责:“你们心也太狠了,你们要抢钱,钱都被你们拿走了,为啥还要把人打伤致死?你们有父母亲吗?”老太太情绪非常激动,一口气将“你们有父母亲吗?”这句话连说了三遍,后来情不自禁地痛斥被告人几句,终被法官制止,老太太的情绪才稍稍有所控制。

  法庭举证时,考虑到各受害人家属的情绪,审判长要求不要当场出示4名死者死亡后的惨状。

  主犯避重就轻 各案犯互推责任

  11:10,法庭单独审理刘有潮,刘称自己到西安20多年了,和雷安民在朝阳门附近闲聊认识后,就商量“干活”(指冒充公安诈骗),刘称骗老人出来是由陈金娥和李芳梅主动找的他,她们俩叫来的老人。但当检察官询问具体情节时,刘称“我记不清了”。追问之下,刘却说:“我们到场后,女的就说是卖淫的,我们冒充公安说要罚款”。

  雷安民称,是刘有潮打电话叫的他,每次的赃款也是刘分给大家的,作案地点不知道是谁定的;刘和雷同时称,打人的事都告诉了三名女同案犯,但三名女同案犯却说不是很清楚;汪小民称其没有真正到现场,只是在作案点一二十米外望风;负责收赃的徐天兵哭着说,他以108元/每克的价格收购刘的金戒指,再以120元/每克的价格售出,并不知道这些金戒指是赃物,虽然怀疑过,但因自己的生意故没细问过。庭审中,多名被告不承认动手打过受害老人。

  女被告跪求受害者家属原谅

  庭审中,多名受害者家属追问三名女被告:“你们到底是怎样把老人骗走的?”但三人或者沉默不语,或推说当时的受害人是另一名女被告叫来的,总是回避骗走老人的具体细节。

  昨日,7名被告人的辩护人给各自被告作了有罪辩护,但希望根据各案犯的作案情节、认罪态度及家庭情况,希望法庭能酌情从轻处罚。

  15时许,法庭最后陈述阶段,刘有潮等3名男被告表示“没有什么说的”;徐天兵称“以后再也不做违法的事了”。陈金娥、李芳梅异口同声地说:“我愿意认罪服法。”其中一人还表示“我家里有体弱多病的老母亲和儿子,希望法庭对我从轻处罚。”

  当轮到李小娟陈述时,她手拿着话筒,“扑通”一声跪在地上,面对着审判席上的多名受害者家属,边哭边说:“我对不起那些受害人,真心想给受害人家属说声‘对不起’,希望你们原谅……”

  庭审结束后,多名受害人家属情绪很激动,纷纷斥责多名被告,7名被告人深深地低下了头。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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