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刻奥组委公章 一男子被公诉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01:46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 通讯员杨薇) 记者昨天获悉,丰台法院受理了一起以“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人事部”名义私刻公章的刑事案件。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2005年11月间,23岁的山西人李某在本市丰台区菜户营桥附近,以人民币100元的价格,私刻“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人事部”公章一枚,并用该公章伪造了一份“关于对北京许某某体育公司进行向第29届奥运会志愿
检察机关认为,李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其行为已构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 记者了解到,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