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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人行动整治出租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03:19 深圳特区报

  营造守法租赁良好氛围不断净化社会治安环境

  万人行动整治出租屋

  【本报讯】(记者胡冬寒通讯员深公宣)从昨天起,我市各区维稳及综治办、公安分局、出租屋综管办和工商、城管等部门联合出动,开展为期10天的出租屋清理整治专项执
法行动。这是记者昨天下午从市维稳及综治办和市公安局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出动万人进行针对性清查

  记者在会上获悉,这次联合整治专项执法行动规模庞大,参与行动的人员达1万人,其中民警3000人,出租屋管理员7000人。行动将针对一些重点区域特别是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老屋区、老旧住宅区、以出租屋为主的成片住宅存在的违规出租房屋问题,充分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和《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清理整治和严格执法,力争查处一批违反出租屋管理规定的案件,处理一批违法违规出租屋业主,抓获一批违法犯罪人员,增强出租屋业主的法律意识,规范房屋租赁行为,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守法租赁、自觉纳管的良好氛围,净化社会治安环境。

  检查内容重点明确

  市维稳及综治办主任陈志新告诉记者,这次检查的重点是房屋出租人是否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的行为。同时,还要检查房屋出租人是否签订《出租屋综合管理责任书》,是否按规定向出租屋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是否申报租住人员信息,出租屋内是否存在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依法处罚;对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符合处罚条件的,要当场作出处罚;对未申报登记暂住人员信息、未落实治安防控措施的出租屋和暂住人员,要一个不漏地纳入列管范围,建立相关档案,完善整治措施。

  呼吁业主尽快办理租赁手续

  尽管这次整治行动的规模大、力度大,但最终的目的还是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出租屋业主的法律意识,规范房屋租赁行为。因此,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陈志新呼吁仍未办理合法租赁手续的出租屋业主和承租人,请尽快到所属社区的出租屋综管站,或街道的综管所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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