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人行动整治出租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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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03:19 深圳特区报 | |||||||||
营造守法租赁良好氛围不断净化社会治安环境 万人行动整治出租屋 【本报讯】(记者胡冬寒通讯员深公宣)从昨天起,我市各区维稳及综治办、公安分局、出租屋综管办和工商、城管等部门联合出动,开展为期10天的出租屋清理整治专项执
出动万人进行针对性清查 记者在会上获悉,这次联合整治专项执法行动规模庞大,参与行动的人员达1万人,其中民警3000人,出租屋管理员7000人。行动将针对一些重点区域特别是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老屋区、老旧住宅区、以出租屋为主的成片住宅存在的违规出租房屋问题,充分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和《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清理整治和严格执法,力争查处一批违反出租屋管理规定的案件,处理一批违法违规出租屋业主,抓获一批违法犯罪人员,增强出租屋业主的法律意识,规范房屋租赁行为,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守法租赁、自觉纳管的良好氛围,净化社会治安环境。 检查内容重点明确 市维稳及综治办主任陈志新告诉记者,这次检查的重点是房屋出租人是否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的行为。同时,还要检查房屋出租人是否签订《出租屋综合管理责任书》,是否按规定向出租屋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是否申报租住人员信息,出租屋内是否存在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依法处罚;对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符合处罚条件的,要当场作出处罚;对未申报登记暂住人员信息、未落实治安防控措施的出租屋和暂住人员,要一个不漏地纳入列管范围,建立相关档案,完善整治措施。 呼吁业主尽快办理租赁手续 尽管这次整治行动的规模大、力度大,但最终的目的还是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出租屋业主的法律意识,规范房屋租赁行为。因此,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陈志新呼吁仍未办理合法租赁手续的出租屋业主和承租人,请尽快到所属社区的出租屋综管站,或街道的综管所办理有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