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事死人把活人告上法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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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04:0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死者居然把活人告上了法庭,法院还真受理了这个怪案。这是咋回事呢? 原来,去年10月20日,内江人张某外出时,搭乘了车主伍某经营的载货汽车。当该车行至内安公路安岳县境内某岔路口时,搭车的张某从车上摔下受伤。经交警部门责任认定,车主负该事故全部责任。张受伤后在当地医院治疗一个多月,后回家疗养。今年3月17日张
3月20日,张生前委托的好友韩某持《授权委托书》和《民事诉状》向内江东兴区法院起诉。在起诉书中,韩某隐瞒了张已经死亡的真相,张仍然是原告。当日,东兴区法院受理了此案。24日,法院在审查时,查出张某已死亡多日的事实,遂驳回起诉。 “张某生前的委托代理人韩某在向法院起诉时,为什么不说明张已经死亡?”目前,当地有关部门正对此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法官说法: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诉讼权利能力均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张自死亡时起,则依法丧失上述权利,不再具有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即不是合格的原告。而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张死亡后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应当由其配偶、子女或父母等作为原告起诉车主赔偿。赵春来记者田富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