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吃饭时丢“黑貂” 法院判饭店不担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04:16 华商网-华商晨报

  晨报讯(记者王欢实习生王祯)吃饭时丢了价值7800元的黑色貂皮大衣,责任谁担?

  日前,沈阳中院作出终审判决:衣物丢失属于消费者自管不当,应自行担责!

  去年1月1日19时许,沈阳市民王先生与朋友相约到沈阳市一家饭店就餐。在去选酒水时,王先生将价值7800元的黑色貂皮大衣放在了椅子上。当他回来后发现“黑貂”大衣不
见了!尽管王先生与饭店就“黑貂”丢失一事多次进行协商,但双方意见均未能达成一致。王先生将饭店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7800元的“黑貂”大衣钱。

  法院认为,饭店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对衣物的丢失承担部分责任,故一审判决饭店赔偿王某2000元。

  饭店不服上诉至沈阳中院。今年初,沈阳中院开庭审理后认为:酒店的就餐大厅系公共开放空间,就餐人员随身物品应由个人保管,发生衣物丢失属于自管不当所致。日前,法院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王先生诉讼请求。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