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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孩子的第一课堂 别让家庭教育缺位错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05:13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历时八个月,深入看守所、戒毒所、收教所,选取100名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其中,男孩78人,女孩22人;抢劫41人,吸毒和卖淫23人,盗窃20人,其他违法犯罪行为16人———“与他们面对面交谈,以及走访他们的家庭之后,我们看到这些孩子家庭教育的缺位与错位……”日前,乐山市公安局关工委的调查报告透视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家庭因素。

  缺爱成第一诱发因素

  乐山市五通桥区的小嘟,12岁时父母离异,跟随父亲生活。后来父亲外出打工,将她交给姑姑代养。初中毕业后她拒绝继续读书,开始在外打工。进入社会的小嘟花钱大手大脚,花费大了,经济紧张,在唆使下,去年4月29日参与出租车抢劫。

  在这100名孩子中,因家庭不和谐或父母离异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有22人。其中,父母经常吵架、打架的2人;父母离异的14人;父母一方病故,单亲哺养的6人。调查显示,近年来,由于

离婚率上升,“婚变型”家庭逐年增多,而缺乏父爱或母爱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第一诱发因素。

  养而不教混迹社会

  15岁的小易,家住乐山市中区,父母双双下岗,因在外摆摊忙于生计而少有时间过问他的学习和生活。不知从何时起,一有时间,小易便混在网吧,沉溺其中,父母给的零花钱很有限,为了“找钱”上网,他开始小偷小摸,进而与结识的一帮“兄弟”发展到盗窃、抢劫。

  调查显示,因

家庭教育缺位,养而不育,致使孩子缺乏监护和关爱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有47人。其中,家庭困难,父母忙于生计,无人照管的15人;父母不让上学,被剥夺受教育权的12人;父母双双外出打工的留守儿童11人;无人监护,在外游荡的9人。

  “高压”迫使选择叛逆

  17岁女孩小瑶,家庭管教甚严,父母望女成凤,要求她必须考上县城重点中学,断了她所有的娱乐活动。小瑶对父母的“高压政策”产生强烈的厌学情绪,考试结果也未能如父母的心愿。辍学后,小瑶选择到美容美发店打工,不久走上卖淫之路。乐山市中区的小赵,也和小瑶同样的原因辍学,因伙同他人持刀抢劫而被捕。调查的未成年人中,类似人群占到15%。

  专家指出,“高压型”家庭教育,极易造成孩子的人格自卑和逆反心理,形成以暴力解决问题的思维模式。这样的孩子一旦犯罪,便会凶恶地报复社会,危害极大。

  溺爱造成自私骄横

  乐山某职业中学16岁女孩小李,从小被父母视为掌上明珠,要什么买什么,稍不如意就撒娇耍横。父亲病故后,家庭经济陷入困境。尽管家庭遭遇变故,小李仍然我行我素,强迫母亲为其购买电脑。她上网被色情引诱,继而从事介绍“卖淫”活动,将两名16岁女生哄骗

  出学校,介绍给张某带到夹江等地强迫卖淫,

  从中获得介绍费。

  调查显示,“溺爱型”家庭教育容易使孩子养成好逸恶劳、贪图享受、自私自利、专横霸道的恶习,一旦个人欲望达不到满足,就容易走上犯罪道路。受调查的孩子中,有9人因父母的溺爱、娇惯而最终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且均是独生子女。

  “一幕幕悲剧警醒我们,父母是孩子的第一老师,家庭教育是孩子的第一课堂,家庭与父母的作用无可替代,甚至是最重要的。”乐山市公安局关工委呼吁:“父母们应增强法制观念,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做好家庭教育、监护和管理,同时,办好各种家庭学校,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共同关注孩子的家庭教育,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本报记者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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