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小手机带来的大问题 消费者权益遭遇"行规"挑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08:17 青海新闻网

  手机,这一电子产品的出现给人们的生活、通讯都带来了极大的方便,然而手机给消费者带来的不完全都是方便,有时也会有各种各样的麻烦。家住西宁市城西区的隋女士就在购买手机时遭遇了“行规”的挑战。

  换手机麻烦重重

  3月初,隋女士在西宁市同仁路手机广场,在多普达专柜导购小姐的帮助下选中一款CECT的手写直板机。为了避免日后手机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隋女士要求商家为其出具了保修卡和发票,付款后隋女士高兴地拿着新买的手机回家,可是回到家后发现新买手机的电话本里竟然存有陌生人的号码。为此,隋女士当天便拿着机子找到多普达专柜要求退货,专柜的负责人起初以手机没有任何质量问题为由不予退货,在隋女士的坚持下柜台负责人同意给隋女士更换一部新的手机,并在“三包卡”上重新填写了要求换货的字样。回家后隋女士在试机时又发现这部新机子出现了一个更大的问题:通话的过程中对方可以听见隋女士的声音,可是隋女士竟然听不见对方的声音。隋女士认为手机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只好再次走进同仁路的手机广场要求退货。这一次商家仍坚持认为自己售出的新手机没有任何质量问题,通话音质不好是因为网络信号不好,何况隋女士已经换过一次货了,商家没有理由再为隋女士更换手机了。在双方交涉后,多普达专柜的负责人要求隋女士自己拿着手机去检测中心做手机质量检测,如果经检测真的属于手机质量问题才会考虑退货。不出隋女士所料,检测结果的确是手机存在严重质量问题,隋女士拿着检测报告心想,这样回去退货应该不会再有什么问题了。可没有想到的麻烦又发生了,销售商看到检测报告后终于同意退货,可是当谈及退钱时却要求消费者自己出50元钱弥补那张已经为消费者填写的“三包”卡,也就是说供销商那手机去厂家维修时,那张已经填写的“三包卡”已经不能再次使用了,需要消费者来赔偿销售商的这一损失,而且因为隋女士先前再购买手机时要求销售商出具了发票,隋女士要求退货后发票上所含的7.7%的税费要由隋女士自行承担,就这样隋女士终于“顺利”退了手机。

  “行规”说了算

  记者听了隋女士的遭遇后,走访了省内其他几个手机销售市场,调查关于50元的保修卡费用及7.7%的税费问题。大部分手机销售商并不要求消费者在退货时承担所谓的返卡费用,但是对于7.7%的税费问题,所有的商家回答是一致的,因为消费者要求出具发票,所以在退货时就应当由消费者自己承担这7.7%的税费。当记者问到这个规定出自于何处时,经销商们纷纷说;这是“行规”,至于出自哪就不得而知了。

  税务专家辨真相

  记者就销售商所谓的“行规”问题专程来到西宁市城中区国税局,采访了相关人员。他们告诉记者,实际上消费者在购买手机所支付的价款中就已经包含保修卡的费用和7.7%的税费了,出具发票是商家应尽的义务,在手机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要求销售商退货时,只需要将发票返还给出票人,由出票人将发票作废即可,不存在承担税费的问题。销售商在退还价款时也应当是全额退款。所谓的“行规”只是用来逃避纳税的一种手段而已,这样的“行规”不仅损害消费者的权益也侵害了国家的利益。他们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手机时一定要索要发票,谨防类似的消费陷阱。(记者:刘婷婷)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